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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西美学的整体比较

书籍名:《中西美学与文化精神》    作者: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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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比较并不是一个全面的比较,而是一个概貌的比较,使人从整体上知道中西美学的大概缩型。它主要从三个方面表现出来:一、中西美学的外貌是怎样的,也就是它们是以什么形态存在的;二、中西美学最内在的东西是什么,也就是它们的内在结构是怎样的;三、中西美学都有长时间的发展历程,它们的历史发展具有怎样的特点。



第一节 中西美学的存在形态


前面说过[1],中国人对美学范围内几乎所有的问题都有研究,但是没有一本以“美学”命名的著作,连美话、美的随感也没有,这是中国美学具体的存在形态。中国美学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存在形态呢?这个问题可以恒等变形为:西方美学何以有它那样的形态呢?一比较,双方何以如此存在便都得到了说明。

一、中西美学形态的显与隐

前面说过[2]西方有美有学源于三个基础:对事物的本体追求,主体的知、情、意划分,艺术的统一性质。这三个基础中国古代都不存在,不是不存在美的事实、美的感受、美的创造和欣赏,而是不存在使美具有明确领域的三种把握和分类方式,因此美学的各方面研究也就没有形成统一的“学”的研究。先谈美学的第一个基础,本体论基础。中国古人从来不去追问美的本质是什么,虽然他们随时都谈到美。西方人追求美的本质是因为他们认为客观世界是可以认识的,这种认识可以用一套概念系统表达出来,这套概念系统是明晰清楚具有逻辑一致性的,犹如几何学体系,更主要的是,概念系统是与客观世界完全对应一致的。要认识一事物、一类事物、事物全体,首先意味着得出它的本质定义,明晰的语言表达。这种语言崇拜和公理崇拜推动着西方追求本质的认识方式。中国文化并不认为语言符号与事物是完全对应的,如前章所述,在客体方面是“言不尽物”,在主体方面是“言不尽意”,客观事物是可以认识的,但不能用精确的语言表达出来。没有一种语言表达可以作为公理或定义与一个对象、一类对象、整个世界完全对应。“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道家的“道”,在《老子》中随时被述说、被描绘,但没有一个定义;儒家的“仁”在《论语》中谈了109次,也没有一个定义。在语言与事物和思想的关系中,事物和思想更丰富,更根本。语言只是让你去认识客观事物和主体心灵的一种媒介,你不要把语言当成事物和思想本身。用古人的例子来说,事物和思想好比天上的一轮明月,语言好比手指头,某人用手指着月亮对你说“那里是月亮”,并不是要你去看他的手指头,而是要你通过他的手指头去看月亮。所谓指者所以在月,望月而忘指,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在学习理论上也讲究师心不师迹。如果说,西方人的认识过程是从感性到理性,最高层的理性就是明晰的语言符号定义,那么,中国人则为从感性到语言符号到体悟,语言不是最高层,因为语言不能与事物完全对应,不能反映事物的最微妙处,对事物的最微妙处的把握,只能是超符号的心的体悟,因此中国古人最讲活法,讲神会,讲心领,因此中国人对美的把握和体验不表现为对美的本质的追求,不在语言公理、定义的把握和表达上下工夫,从而也没有以美的本质为核心来建立美学。

美学的第二个基础,主体心理分类。中国古人对主体心理的划分,不像西人的几何式划分,知、情、意分得清清楚楚,而是把心理看作一个整体进行整体功能把握。中国的性、心、意、志、情既不相同又互渗相交,这在古人对这些概念的论述中明显地表现出来。心与性相交,程颢《语录十八》:“心即性也,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意与志也是既有区别又相交迭的:“意者,心之所发也,有思量运用之义”,“志者,心之所之。之犹向也,谓心之正面全向那里去”(陈淳《北溪字义》)。情与志也相交互渗,《毛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情与志互文见义,以至唐代文字学家孔颖达认为情、志是一个东西。其实这里关键的问题不是概念的几何式析辨,而须从中国文化的整体功能观和与认识方式相连的语言观去把握。从语言观讲,正如王夫之在《夕堂永日绪论·外编》中所言:“统此一字,随所用而别,熟绎上下文,涵泳以求其立言之指,则差别毕见矣。”从整体功能上讲,只有一个东西,每个概念都是对它的具体表现情状的描绘,正如张载谈“道”,有许多词汇描绘:阴阳、神、易,等等,但“其实一物,指事异名尔”。心理上也是这样,程颢《语录二五》说:“性之本谓之命,性之自然谓之天,性之有形者谓之心,性之有动者谓之情。”对心理作整体功能把握的中国人绝不会离开性来讲情,也不会离开情来讲性,心之未发,仁、义、礼、智是性,心之已发,恻隐、羞恶、恭敬、是非是情。性与情是整体的体用动静关系。知、情、意截然划分不可能,在主体方面就不可能有一个范围确定的领域来谈论美学。

美学的第三个基础,艺术的统一性。中国的各门艺术从来未被统一论述过,因为各门艺术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诗文最高。“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典论·论文》)“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诗文与实用的教化相连,绘画和书法则更具士大夫的个人趣味,以至诗文理论不断闪现儒家思想,书画则多弥漫道、释精神,建筑和雕塑由于涉及匠人,地位就偏低,理论家对这两门艺术关心的程度比起其他艺术来差得多。音乐趋于两极:一是圣人作乐,用于制度仪式,太神圣,也太停滞;一是世俗化,如民歌俚曲,纯为享乐,后起的小说、戏曲也一直为正统文人所轻视,地位很低。各门艺术为了抬高自己的地位,都有扯上教化的企图,特别是小说、戏曲为之拼命努力,但实际上未能如愿。历史上也曾多次出现过综合各门艺术的现象,唐代士人就曾把诗、画、书、舞、剑等并论。又有琴、棋、书、画之论。明清时,戏曲可以说是诗、画、乐、舞、剧的综合。建筑也是诗、书、画、建筑的综合,但这些综合多从“闲情逸趣”着眼,未能打破诗文的教化高位,因此各门艺术的统一始终没有形成。在中国古代,文学有学,绘画有学,书法有学,音乐、戏曲、建筑都有学,但没有一门统一的艺术学,没有出现过一本像丹纳《艺术哲学》和黑格尔《美学》这样的艺术专著。从而在艺术方面也没有一个范围确定的领域来讨论美学。使美成学的三个基础中国都没有,中国美学呈现出有美无学的存在方式就是必然的了。

中国虽然有美无学,然而无学却有美,所以有人说中国是潜美学。通过中西的对比可以使中国美学由潜隐中显出来:



西方美学是以哲学理论、艺术理论、生活美理论综合而成的,中国文化里哲学、艺术、生活美都有丰富的理论,而且在这些没有被形式上综合的各种理论里,在其核心的概念上又都是统一的,都是使用中国文化的基本概念(如气、阴阳、虚实等),因此,一个整体的中国美学是存在的,中国美学由潜隐到显露是完全可能的。

二、中西美学的具体存在形态

西方美学存在于四种类型的著作中:一是一般美学理论的体系性著作,如黑格尔的《美学》、桑塔耶那的《美感》、丹纳的《艺术哲学》;二是对两个或多个部门艺术进行比较的著作,如莱辛的《拉奥孔》;三是论述某一个或几个重要美学问题的著作,如柏克的《论崇高与美》,沃林格的《抽象与移情》;四是只论某一部门艺术的著作,如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中国美学亦存在于四类著作中:一是两门或稍多门类一起论述的著作,如李渔的《闲情偶寄》、刘熙载的《艺概》;二是部门艺术专论,如刘勰的《文心雕龙》、孙过庭的《书谱》;三是诗品画品类,此类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线索清楚,但形式松散、各部分独立性较强,但又形散神不散,如谢赫的《古画品录》、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第二种是结构散松,随起随收,天南地北,不拘形式,如欧阳修的《六一诗话》;四是以诗论诗,如杜甫的《戏为六绝句》、黄钺的《二十四画品》。

综合中西,共得六类,三、四类为中西所共有,一、二类为西方所独有,而恰好是这两类,最能体现西方文化的精神(实体、形式),也最能显示西方美学的特色。五、六类为中国所独有,而又恰好这两类,最能代表中国文化的精神,是中国古人观物方式、认识方式、运思方式的典型体现,在一、二、五、六的并列里,中西文化各自的特色(形式与整体功能,焦点透视与散点观察,逻辑推论与直觉体悟……)正好有一个鲜明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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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参见本书“引言”二、“本在范式冲撞中的美学”。

[2]参见本书“引言”二、“本在范式冲撞中的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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