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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野之立社,即朝之树党”

书籍名:《中国古代文人集团与文学风貌》    作者:郭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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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结社的文化功能

文人结社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它的文化功能,就其自身而言,表现为深入骨髓的宗法特性和党同伐异的宗派纷争;就其与社会的关系而言,则表现为动关时局,危及政治。

首先,文人结社归根结底是一种宗法性的文人集团,秉赋着源远流长的氏族宗法传统。

结社本为盟会,故诗社又称诗盟。苏轼《答仲屯田》诗:“千里诗盟忽重寻。”吕本中(1084—1145)《别后寄舍弟》诗:“惟昔交朋聚,相期文字盟。”《永州西亭》诗:“说诗到雅颂,论文参诰盘……此乐固可乐,此盟安得寒。”陈与义(1090—1138)《又和岁除感怀》诗:“宦情吾与岁俱阑,只有诗盟偶未寒。”[1]凡此等等,皆为显证。盟者,古代诸侯于神前杀牲歃血、立誓缔约之称。所谓盟会,本非与生俱有的血缘身份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一种契约取向的结合,但在观念上,盟会形式却力图与血缘身份关系形成内在的同构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盟会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扩大的氏族宗法组织形式。文人社团也是如此。

因此,某一文人社团必有一人为首领,名为社头、社长、盟主,甚且尊而称为宗主,犹如春秋时代召集诸侯为盟会的霸主。南宋初年,张孝祥(1132—1169)给友人黄子默作书,云:“前日为子默作‘江西后社’字,茫然莫知所谓。至湘阴,馆中有题壁间二诗‘急雪黄花渡,初晴白石村’者,惊叹世间久无此作。客谓此子默诗也,敛然心服,真可作社头矣!”[2]周必大《跋杨廷秀赠族人复字道卿诗》亦云:“江西诗社,山谷(按,指黄庭坚)实主夏盟,四方人材如林,今以数计,未为多也。”[3]陆世仪《复社纪略》卷2云:“是时复社声气遍天下,俱以两张为宗。四方称谓,不敢以字,于溥曰‘西张’,居近西也;于采曰‘南张’,居近南也。及门弟子,则曰‘西张先生’、‘南张先生’,亦曰‘天如先生’、‘受先先生’。后则曰‘两张夫子’,又曰‘西南两夫子’。溥亦颇以阙里自拟。”[4]复社既集合大江南北诸社为大成者,则其领袖张溥、张采,自当高居于一般社长之上,而以宗主尊之,连称呼都与众不同。

文人社团中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则以师生、师友为纽带。唐韩愈《师说》谓:“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5]他尊师道于既衰,谓士人为同族,已远开后世文人结社的风气。明季应社、复社门户大开,著录弟子极多。如吴应箕《祭周仲驭文二》,述周镳(字仲驭)“初削归时,授徒讲业,不出里中。后因其多所荐达,于是游其门者几数千人,而天下遂有‘周夫子’之号”[6]。汪琬《杨顾两先生传》云:“万历、天启末,士之为时文者,喜倡新说,畔违传注。”常熟杨彝、顾梦麟“两先生慨然思振其弊,相与讲说辨难,力明先儒之学。远近受经,门下称弟子者,尝不下数百人”[7]。朱彝尊《静志居诗话》云:“(杨廷枢)领解之后。声誉日重,门人著录者二千人。”[8]著录者,著于籍录也,其师并不必亲授,这样的弟子实在是有其名而无其实,可谓挂名师生。社集之滥,以此为甚。

与应社、复社相反,明季几社则取友甚严,非师生子弟不准入社,所以宗法关系更为密切,竟至招人嫉恨。李延昱《南吴旧话录》云:

几社非师生不同社。或指为此朋党之渐,苟出而仕宦,必覆人家国,陈卧子(子龙)闻而怒。夏考功(允彝)曰:“吾辈以师生有水乳之合,将来立身,必能各见渊源。然其人所言,譬如挟一良方,虽极苦口,何得不虚怀乐受?”卧子曰:“兄言是。”乃邀为上客。[9]

从这一记载可以看出,社团中人以师生相称相重,本来就有明宗法、论渊源的明确意识。而他人指社团为朋党,既不为无因,也不为无见,社团和朋党不都是根源于氏族宗法组织的社会集团吗?所以清初朱一是一针见血地指出:“盖野之立社,即朝之树党也。”[10]

文人结社既然是一种契约取向的组织形式,则必有社约。前文所引西湖八社、海岱诗社、越山诗社、读书社、复社等的社约盟词,皆为显证。而结社约盟,也大多关涉祭祀典礼。所以主持诗社者,或称主持坛坫,社长亦称坛主。如明万历间,杭州(今属浙江)人卓明卿(1538—1597)倡立南屏诗社,社中人选胜吟诗,二者相兼。他的《南屏社序》称:“推司马以会盟。”[11]又《奉汪伯玉司马书》云:“南屏之役,不佞奉盂,明公执耳。”[12]又有诗云:“千秋骚雅谁堪主?司马登坛属上公。”[13]所谓“司马”、“明公”,指歙县(今属安徽)人汪道昆(1525—1593),仕至兵部左侍郎,所以尊称“司马”。可见卓明卿等明确地以汪道昆为此社盟主、坛主。

如果说卓明卿的诗文还是用典比喻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举一段更切实的记载为例证。程穆衡《吴梅村编年诗笺注》记顺治十年(1653),吴伟业会合同声、慎交两社的士子和七郡的才人,借着春禊社饮之机,在苏州虎丘召开大会。诸君奉吴伟业为宗主,集半塘寺订盟,“各誓于关帝前,示彼此不相侵畔”[14]。这不正是古代诸侯杀牲歃血、立誓缔约的遗风流俗吗?他们之所以选择关帝为誓神,也许是仰慕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风范吧?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大众文化对精英文化的渗透。

正由于文人结社是一种宗法性的文人集团,所以为争正统、正宗,自不免引起党同伐异的宗派纷争。不同社团的文人之间,为了坚持自己的主张,标榜自己的观点,有时甚至势同水火。如明代万历末年,临川段溪(今江西东乡)人艾南英创立豫章文社,文社的八股文选本风行一时。至复社鼎兴,竟夺其旗帜。艾南英论文承归有光(1506—1571)等唐宋派遗绪,复社张溥等论文则直承前后七子的复古主张。所以艾南英尝取张溥所选五经文学与《国表》,痛加诋毁。与陈子龙(1608—1647)等宴集弁州山园时,艾南英酒酣论文,恃气骂座,陈子龙忍无可忍,竟以手批艾南英之颊。[15]辩论而至于骂詈,骂詈而至于斗殴,这与市井争斗实在相差无几。书生之逞意气,有时反比常人为烈。

即便是同一社团的文人,有时也拉山头、结帮派,明争暗斗。《南疆逸史·周钟传》云:“周氏金坛贵族,而其父子兄弟悉有离心。镳与钟尤以才相忌,各招致生徒,立门户。汲引既广,败类入焉,彼讪此谤,两家子弟遇于途,至不交一揖。”[16]周镳与周钟都是应社中人,又是手足弟兄,关系之亲密当非常人可比,但仅因“以才相忌”,就各立门户,兄弟阋于墙。这也实在有点过分了。

还有更甚者,同一社团的文人,为了争权夺利,相互之间也不免倾轧排挤。明嘉靖间七子社的变迁就是显例。

嘉靖二十三年(1544),临海(今属浙江)人王宗沐(1523—1591)、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袁福征中进士,授刑部主事,适逢孝丰(今属浙江)人吴维岳(1514—1569)入京为刑部主事,于是诸人共结诗社,品评诗文,唱和酬答。[17]刑部诗社的论诗旨趣大抵影附唐宋派,与前后七子的主张两相异趣。

嘉靖二十六年(1547),监利(今属湖北)人李先芳(1511—1594)进士及第,待职京师,与殷士儋(1522—1582)、李攀龙(1514—1570)、靳学颜(1514—1571)、谢榛(1499—1579或稍后)等结社吟诗。[18]这一京城诗社多为山东人,仅仅是一帮同乡的聚会唱和,并没有完全一致的论诗志向和主张。李先芳很欣赏他年轻的老乡、同年进士王世贞(1526—1594),便在嘉靖二十六年介绍王世贞与李攀龙相识。第二年(1548),王世贞授刑部广东司主事,吴维岳等人邀请他入刑部诗社。[19]这年三月,李先芳授官为新喻(今江西新余)知县离京,山东同乡诗社解体,李先芳便介绍李攀龙加入刑部诗社。不久,吴维岳出为山东提携副使,王宗沐也出任外职,刑部诗社中的几位元老都纷纷与诗社脱离关系。[20]而李攀龙与王世贞乘势而起,成为诗社的骨干,一起倡导复古。王世贞《吴峻伯先生集序》追述道:“是时济南李于鳞性孤介,少许可,偶余幸而合,相切磋为西京、建安、开元语。”[21]

嘉靖二十八年(1549),刑部诗社只剩下李攀龙、王世贞寥寥数人。正好谢榛客游京师,李攀龙为扩大声势,便延请他参加诗社聚会。谢榛的人品、才气、交游,尤其是他的诗学见地,为社中人所称赞景仰,有效地扩大了诗社影响。李攀龙《初春元美席上赠谢茂秦得关字》诗中有“明时抱病风尘下,短褐论交天地间”之句,形容谢榛意气之高,应求之广,生动如见。[22]王世贞《谢生歌七夕送脱屐老人谢榛》诗是送谢榛离京南下之作,中云:“谢生长河朔,奇笔破万卷。日月纵游遨,乾坤任偃蹇。开元以来八百载,少陵诸公竟安在!精爽虽然付元气,骨格已见沉沧海。”[23]倾倒之情,溢于言表。

嘉靖二十九年(1550),李攀龙为进一步张大诗社旗帜,延纳新进士徐中行(1517—1578)、梁有誉、宗臣(1525—1560)入社,后来有所谓“五子”之说。[24]《宗子相集》卷4及《兰汀存稿》卷1的《五子诗》,都是嘉靖三十一年(1552)春的原作,没有经过改动,它们均以谢榛居首,以下依次是李、徐、梁(或宗)、王。这个次序显然是按年龄排列,大约诸子结社之初,大家还比较谦虚,还能按传统的宗法习俗,“相序以齿”,谢榛正好以年长居首。

嘉靖三十二年(1553),吴国伦(1525—1593)加入诗社,于是就有了“七子”之名。这时,由于谢榛在诗坛上早已享有盛誉,还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诗学理论,他的诗学理论和批评,对诗社中人实有一种引导、甚至指导作用。钱谦益说:“(七子)称诗之指要,实自茂秦发之。”[25]朱彝尊也说:“七子结社之初,李、王得名未盛,称诗选格,多取定于四溟。”[26]

但是谢榛意气凌厉,常常指摘李攀龙的诗文,为李攀龙所不满。到嘉靖三十二年,李攀龙与谢榛已经发生龃龉。不久,谢榛离开京城,李攀龙在七子中最年长,俨然成为文坛宗主。王世贞《李于鳞先生传》记述道:“其同舍郎徐中行、梁有誉、不佞世贞,及吴舍人国伦、宗考功臣,相与切劘千古之事,于鳞咸弟畜之。为社会时,有所赋咏,人人意自得,最后于鳞出片语,则人人自失也。”[27]

李攀龙既已独树一帜,便在嘉靖三十三年(1554)致书与谢榛绝交。[28]王世贞诸人都站在李攀龙一边,交口诋毁谢榛,竟削其名于七子之列。谢榛有《杂感寄都门旧知》诗曰:

西望徒遐思,书札何由寄?嗟哉处流俗,冥心可无醉。鸱鸮为家祥,凤鸾非世瑞。奈何君子交,中途相弃置。不见针与石,相合似同类。文字生瑕疵,邓林叶纷坠。[29]

这首诗就是为此而发的感慨。在谢榛看来,双方交恶,主要是因为自己对诸子的诗作做过直率的批评,而诸子不肯接受。于是李、王成为七子社的主盟。

如果说,这种党同伐异的宗派斗争尚属学术性质,那么,当某一派别的领袖或则身登政治论坛,或则依附政治势力,或则干预朝廷政局,这时文人社团的学术纷争就演变为政治性的活动了。如前文所述的复社,是由操持选政进而讽议公卿;与之大致同时的几社,则是由讲求学问一变为讲求事功。

夏允彝、陈子龙等几社六子,虽与复社相应和,但却切实治学,主于简严,既不预闻朝政,又无虚矫习气。所以杜登春《社事始末》说:

然几社六子,自三六九会艺,诗酒唱酬之外,一切境外交游,澹若忘者。至于朝政得失,门户是非,谓非草茅书生所当与闻,而以中原坛坫,悉付之娄东、金沙两君子(按,指张溥、张采),吾辈偷闲息影于东海一隅,读书讲义,图尺寸进取已尔。[30]

几社六子后来从读书讲义进而研究古学,仍然绝不旁骛论及政事。但是时值明季,国事日非,乾坤板荡,这班潜心学问的士子到底无法静坐书斋,“十年不问窗外事”了。他们的目光从古籍转向时事,他们的血液也从冷漠变为沸腾。夏允彝《序陈李唱和集》谓:陈子龙和李雯“二人皆慨然以天下为务,好言王伯大略”[31]。几社中人在国难当头之时,独讲救国大略,网罗天下健儿侠客,联络部署为勤王之备。至清兵南下,行薙发令,夏允彝、陈子龙、徐孚远诸人遂揭竿而起,弃文从戎。他们虽然起义未遂,各以身殉,但忠节凛然,万世不朽。

当然,明末文人争于意气、门户倾轧,对当时政局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黄宗羲《陆文虎先生墓志铭》云:“先生(按,指陆符,字文虎)风貌甚伟,胸贮千卷,謦欬为洪钟响,一时士大夫听其谈论,皆以为陈同甫(按,即陈亮)、辛幼安(按,即辛弃疾)复出。吴楚名士方招群植党,互相题拂,急先生者愈甚。先生谓:‘兵心见于文士,斗气长于同人,乱亡之兆也。’凡遇刻文结社,求先生为序者,循环此意,雷霆破柱,冀使人闻之而觉悟也。”[32]所谓“乱亡之兆”云云,恐怕是对汉、唐、宋历史的反思所得出的结论吧。

清初朱一是《谢友人招入社书》,论及明季社事,所言更为激烈。他说:

今日之事,尤多骇异。朝之党,援社为重;下之社,丐党为荣。官人儒生,忘年释分,口言声气,此列社盟。公卿及处士连交,有司与部民接秧。横议朝政,要誉贵人。喧哗竞逐,逝波无砥。颠倒瀹乱,蹶张滋甚。不惟汉衰党锢,召乱黄巾;降至唐季清流,祸投白马。谈之变色,听乃寒心。[33]

他以汉、唐历史的经验教训,反观明末现实的纷争社局,自然所感者深,所言者切。文人困于门户之见,逐乎党同之争,沽名钓誉,争名夺利,岂非于国无补,于己有害?

所以,万应隆在明末尝结南社,后合于复社,晚年对此颇有悔意,有《七十初度》诗云:“晚知此道能亡国,何敢今时尚署门?”“署门”用的是《史记·汲郑列传》的典故,指的是党人们东奔西跑串联同志的风气。这联诗大致是说,早知道文人结社这件事会导致亡国,怎么敢今天还从事这类活动呢?

其实,文人结社何致亡国呢?国家要亡,即便文人不结社,又怎能避免这必然趋势呢?明朝之亡,文人结社与朝野党争实在说不上是唯一条件(即充分必要条件),甚至不是必要条件。相反地,正是由于结社的声势和党争的激烈,激发了明末一班文人士大夫的文章节气,他们在清兵南下、国社倾覆之时,或抗争或殉国,或隐居或高蹈,使乾坤中独留一脉正气。这应该是有目共睹的历史事实。而明末政局纷乱,国事可议者正多,所谓“天下无道,则庶人议矣”[34]。文人士大夫议论时事,抗言高论,岂非势不得已,时所必然?这又有什么值得非议的呢?

问题在于,有一大批文人的结社活动,或溺于文采风流,或逐乎功名富贵,旨趣本极平庸,志向趋于卑劣。这本身就对国事政局起着潜在的销蚀作用,更对文人心态贻害不浅。所以明亡清立,就有一大批文人要么唯功名是求,不顾廉耻;要么以风流自许,沉糜意志。清初彭荪贻《客舍偶闻》载:明季北京沦陷,江浙士人犹踵武复社之会,时时聚集,作文饮酒,风流自许。一次在浙江嘉兴集会,恰巧有一位僧人从北方来,见此举,作诗讥诮之。诗曰:

各郡名贤请自思,就中若个是男儿?燕京难挽龙髯日,鸳水争持牛耳时。滴尽冬青还有泪,歌残凝碧岂无词?长陵麦饭谁为奠?愿借哄堂酒一卮。[35]

当国破家亡之际,尚有兴作文饮酒,文人心态如此,国事又有什么希望呢?

* * *

注释

[1] 陈与义撰,白敦仁校笺:《陈与义集校笺》,12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2] 张孝祥:《于湖居士文集》,40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3] 周必大:《周益国文忠公集·平园续稿》,见《丛书集成三编》,第46册,670页。

[4] 陆世仪:《复社纪略》,503页。

[5] 韩愈撰,马其昶校注:《韩昌黎文集校注》,43页。

[6] 吴应箕:《楼山堂集》,见《续修四库全书》,第1388~1389册,590页。

[7] 汪琬:《尧峰文钞》,《四部丛刊初编》本,卷34。

[8] 朱彝尊:《静志居诗话》,641页。

[9] 李延昱等:《南吴旧话录·名社》,民国四年(1915)刻本,卷23。

[10] 朱一是:《为可堂初集·谢友人招入社书》,清顺治康熙间朱氏刻本。

[11] 卓明卿:《卓光禄集》,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58册,158页。

[12] 同上书,159页。

[13] 卓明卿:《卓光禄集·南屏社得风字》,136页。

[14] 程穆衡:《吴梅村编年诗笺注·癸巳春日禊饮社集虎邱即事》题注,清嘉庆《太昆先哲遗书》本,卷5。

[15] 参见陆世仪:《复社纪略》,503~504页;杜登春:《社事始末》。

[16] 温睿临:《南疆逸史·周钟传》,见《续修四库全书》,第332册,248页。

[17] 参见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吴佥都维岳》,434页。

[18] 参见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李同知先芳》,427页。

[19] 参见李攀龙:《沧溟先生集·送王元美序》,394~39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王世贞著,罗仲鼎校注:《艺苑卮言校注》,355页,济南,齐鲁书社,1992。

[20] 参见廖可斌:《明代文学复古运动研究》,210~211页, 243页注7,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21] 王世贞:《弇州四部稿续稿》卷51,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82册。

[22] 参见陈田:《明诗纪事》,1875~1876页。

[23] 同上书,1891页。

[24] “五子”实为“六子”,此说肇始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春谢榛《诗家直说》卷4载:“嘉靖壬子(三十一年)春,予游都下,比部李于鳞、王元美、徐子与、梁公实、考功宗子相诸君延入诗社。一日,署中命李画士绘《六子图》,列坐于竹林之间,颜貌风神,皆得虎头之妙。”见谢榛著,孙庆立、孙慎之笺注:《诗家直说笺注》,429页,济南,齐鲁书社,1987。钱谦益说:“于时称五子者:东郡谢榛、济南李攀龙、吴郡王世贞、长兴徐中行、广陵宗臣、南海梁有誉,名五子,实六子也。”见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宗副使臣》,431页。

[25] 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谢山人榛》, 424页。

[26] 朱彝尊:《静志居诗话》,386页。

[27] 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83,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79册。

[28] 参见李攀龙:《沧溟先生集·戏为绝谢茂秦书》,574~576页。

[29] 谢榛:《四溟山人全集·杂感寄都门旧知》,211~212页,台北,伟文出版公司,1976。

[30] 杜登春:《社事始末》,459页。

[31] 陈子龙撰,王昶辑:《陈忠裕公全集·陈李唱和集》卷首,清嘉庆八年(1803)簳山草堂刻本。

[32] 黄宗羲:《南雷诗文集》,见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10册,338~339页。

[33] 朱一是:《为可堂集·谢友人招入社书》。

[34] 金圣叹:《第五才子书水浒传》第一回评语,北京,中华书局,1975。

[35] 彭荪贻:《客舍偶闻》,见《续修四库全书》,第1175册,4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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