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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悲伤现

书籍名:《喜鹊谋杀案》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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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一场葬礼即将举行

掘墓人老杰夫·韦弗和他的儿子亚当天蒙蒙亮就出了门,忙活到现在,一切都已准备妥当:掘出的墓穴大小恰到好处,泥土整整齐齐地堆在一旁。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1]里的圣·博托尔夫教堂从来没有像此时这般可爱,早晨的阳光照在污渍斑斑的玻璃窗上,玻璃窗反射出钻石般细碎的光芒。这座教堂的历史可追溯到十二世纪,其间经历过多次重建。新掘出的墓穴就在东边,靠近祭坛旧址那片废墟上;那里野草丛生,坍塌的拱顶四周长出了雏菊和蒲公英。

村庄里静悄悄的,街上也空空荡荡。送奶工早已挨家挨户送完了牛奶,不见踪影,依稀能听见货车后车厢里的奶瓶不时碰撞发出丁零当啷的声响。送报纸的男孩们也完成了各自的工作。今天是个星期六,人们不用早起工作,即便在周末利用闲暇做些家务,此时也为时尚早。早上九点,村子里的商店才开门。隔壁面包店里的面包新鲜出炉,诱人的香气早已迫不及待地钻了出来。很快,它们的第一批顾客就要光临。早餐时间一过,除草机的嗡嗡声就会此起彼伏地响起。七月时节,正是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里热情的园丁一年到头最忙碌的时候;距离收获祭还有一个月,他们早已精心修剪了玫瑰枝条,细心量好了西葫芦的个头。中午一点半,村庄的草地上会举行一场板球比赛,那时会有一辆冰激凌车停在附近,孩子们嬉戏玩耍,游人在私家车前的空地上野炊。届时,茶店也会开门迎客。那会是一个再美好不过的英伦夏日的午后。

但此刻一切还在酝酿,村庄仿佛正屏住呼吸,在肃穆的气氛中,等待棺材从巴斯[2]启程,开始它的旅程。虽然时辰还未到,它已经被抬上了灵车,周围簇拥着前来送殡的阴郁面孔——五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彼此间没有目光接触,仿佛不确定眼睛该看哪里。四个男人都是口碑极佳的兰纳和克兰公司的专业殡仪员。这家公司在维多利亚时代就已经创立,主营木工和建筑生意。当时,棺材和葬礼只是公司副业,几乎算是后来临时起意增添的项目。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恰恰是这部分生意维持到了现在。虽然兰纳和克兰公司不再建造家园,他们的名字却成为体面死亡的代名词。不过,今天的这场葬礼不事铺张,运送棺材的灵车是过时的型号,目及之处也不见黑色马匹或是造价不菲的花环。棺材外观虽然还算体面,打造棺材所用的木材毫无疑问却是下等的。一块简单的牌匾,外面镀了一层银,而非纯银打造,上面除了逝者的名讳,只有两个重要的日期:

玛丽·伊丽莎白·布莱基斯顿

1888.4.5—1955.7.15

她的人生实际上没有看上去那样漫长,跨越两个世纪,但它的结束却相当出人意料。甚至玛丽的葬礼原本都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最终的花销——不过没关系,保险公司会支付差价。她若泉下有知,看见一切正在按照她生前的心愿推进,一定会倍感欣慰。

灵车准点出发,当指针指向九点半,它开始了这段八公里的旅程。迈着恰如其分的沉着步伐,它要在十点整抵达教堂。如果兰纳和克兰公司有过什么口号,那也许就是:“永不迟到”。虽然跟随棺材一路前行的两位送葬者并未留意,村庄却从未像现在这样可爱。低矮的燧石墙外是一望无际的田野,田野一直延伸至埃文河畔,流水潺潺,会随他们一道走完这一程。

圣·博托尔夫教堂的墓地里,两个掘墓人正在检查亲手挖成的墓穴。对于一场葬礼,可以有很多种描述——意义深远的、发人深省的、充满哲理的;但是杰夫·韦弗一语中的,他身体前倾,倚在铲子上,用脏兮兮的指头夹起一根烟,然后转过头,对儿子说了一句话。“你要是想死的话,”他说,“找不到更好的日子了。”

* * *

[1]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虚构地名。

[2]巴斯,英国城市,位于英格兰埃文郡东部。



2


在教区牧师的住所,尊敬的罗宾·奥斯本牧师正坐在厨房的餐桌旁,为他的致辞做最后的润色。他面前的桌子上摊着六页纸,打印好的致辞已用手写体加上了各种注释,密密麻麻如蛛丝一般。会不会太长呢?近来,他的一些教众抱怨他的布道略微有些冗长,而在圣灵降临节[1]的礼拜日,就连主教也在他布道时表露出几分不耐烦。但这次的场合却不同以往。布莱基斯顿太太一辈子都生活在村庄里。人人都认识她。他们当然可以花半个小时甚至是四十分钟为她送行。

厨房宽敞明亮,雅家炉[2]一年四季散发着轻柔的暖气。锅碗瓢盆挂在挂钩上,罐子里装着各类新鲜草药和风干蘑菇,都是奥斯本亲手采摘的。楼上有两间卧室,全都温馨而朴素,地上铺着长绒毛地毯,床上的枕套是手工刺绣的,房间里还辟出了崭新的天窗,当然,这是在和教堂的负责人协商后才新增的。然而,住在教区牧师住所的主要乐趣在于它的地理位置;它坐落在村庄边缘,向外眺望就能看到一片森林,这里的人都叫它丁格尔幽谷。幽谷里有一片野生的草地,春夏季节花朵盛开,点缀其间;还有一片连绵的树林,主要是橡树和榆树,遮蔽了对面派伊府邸所辖的土地——湖泊、草坪,还有那幢房子。每天早上,罗宾·奥斯本醒来都能看到让人心旷神怡的风景,他从未失望过。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就生活在童话世界里。

教区牧师住宅并非一直如此。他们起初从年迈的蒙塔古神父那里接手这栋房子和教区——它像极了一个年迈之人的居所,潮湿而偏远。但是汉丽埃塔施展了她的魔法,她扔掉了所有她觉得太过丑陋或是不舒服的家具,把威尔特郡和埃文郡的二手商店搜寻了个遍,才购得了完美的替代品。她旺盛的精力从未停止让他惊叹。她选择嫁给一名牧师已足以让人大跌眼镜,而随后她全身心地履行妻子的责任,充满热忱,这使得她从他们来到这里的那天起就很受大家欢迎。他们在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的日子是前所未有的快乐。诚然,教堂需要人们的关注。供热系统总是出故障,屋顶又开始漏雨。但是他们的教众数量之多用庞大都不足以形容,主教对此很满意,许多信徒现在成了他们的朋友。他们从未想过搬到其他地方。

“她是村庄里的一员。尽管今天我们是来这里悼念她的离去,我们应该记住她留下的美德。无论是在这座教堂里布置鲜花,还是探望村里和艾什顿养老院的老人;为皇家鸟类保护协会募集善款,还是问候去派伊府邸参观的游客;玛丽让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成为我们更美好的居所。她自制的蛋糕在村庄的义卖会上总是明星产品,我可以告诉你们,有很多次,在教堂的法衣室里,吃一口她烤的杏仁酥,尝一片她做的维多利亚海绵蛋糕[3],那滋味总叫我惊叹。”

奥斯本试着回忆那个大半辈子都在派伊府邸做清洁的女人的样貌。她体形娇小、发色偏深,表情坚定,总是一副匆匆忙忙的模样,就像是在赶赴一场一个人的十字军东征。他对她的记忆似乎主要还停留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事实上,他们从来都没有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处过很长时间。也许,他们也曾同时参加过一两个社会活动,但也只有寥寥几次。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里的人们不算是彻头彻尾的势利眼,但同时他们也非常看重社会地位,虽然一名牧师出现在社交场合会被认为符合身份,同样的情况却不适用于一个在活动当天结束后做清洁的人。或许她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就算是在教堂里,她也总是倾向于在最后面找个空座位。就连她坚持助人为乐的行为也总是有些遵从的意味,就好像她莫名其妙对那些人有所亏欠似的。

还是,其实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复杂?当他想起她平日所为,又看了看他刚落笔写的内容,一个词语浮现在他的脑海中:爱管闲事。这么说有失公允,也必定是自己永远都不会大声说出的字眼。但是他必须得承认,这个词倒也不算完全失实。她是那种会用指头把每个派(包括苹果派和蓝莓派)都戳一戳的女人,是那种想要和村里的所有人都扯上关系的女人。不知为何,当你需要她帮忙的时候,她总是会出现;可麻烦的是,当你不需要的时候,她也会出现。

他还记得大约两个星期之前,她忽然出现在这间房间。他有些生自己的气,他早该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汉丽埃塔总是抱怨他不关前门,就好像教区牧师的居所只是附属于教堂一样,不是他们自己的家。他早该听她的话。玛丽不请自来,就站在房间里,端着一小瓶绿色的液体,就好像那是什么中世纪的护身符,能驱魔避邪一样。“早上好,牧师!我听说你们家有黄蜂。我给你带了一点薄荷油,能驱除它们。我妈妈以前很信赖它!”确实如此。教区牧师的居所里有黄蜂出没,但她是怎么知道的?除了汉丽埃塔,奥斯本没有告诉过其他任何人,她一定也没有向她提起过这件事。当然,像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这样的地方,有黄蜂也可以想象。不知怎么,这里的每个人都能用一种高深莫测的方式了解到其他人的所有事,就像常言所说的:“如果你洗澡的时候打了个喷嚏,有人就会拿着纸巾出现。”

看见她站在那里,奥斯本不知道是该感激还是愤怒。他含糊不清地说了句谢谢,说话的时候只低头看着厨房的餐桌。那个东西就在那儿,躺在一堆纸的中间。她在房间里待了多久了?她看见了吗?她什么都没说;当然,他也不敢问她。他尽快把她送出了门,那次成了他见她的最后一面。她出事的那天,他和汉丽埃塔正在外面度假。他们勉强才赶上参加她的葬礼。

耳边传来一阵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汉丽埃塔走进房间。她刚洗完澡,身上还穿着一件浴袍。她已年过四十五岁,魅力依旧不减,栗色的头发如瀑布般垂下,体形是服装商品手册上形容的“丰满”形。她和他的成长背景截然不同;她是家中最小的女儿,父亲是富裕的农场主,在西萨塞克斯郡[4]有一千英亩土地,当他们两个在伦敦初次相遇——在威格莫尔音乐厅[5]举办的一场演讲上,他们一见钟情。他们未经她父母同意就结了婚,直到今天都一如既往地亲密。他们唯一的遗憾就是他们的婚姻没有孕育任何子女,当然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们也渐渐接受了这份安排。有彼此的陪伴,他们已经感觉很幸福了。

“我还以为你已经写完了。”她说。她从食品柜里取出黄油和蜂蜜,给自己切了一片面包。

“只是加一些最后的润色。”

“好吧,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讲太久,罗宾。毕竟,今天是星期六,每个人都想继续自己的生活。”

“葬礼过后,十一点时,我们要去女王的军队酒吧坐一坐。”

“那太好了。”汉丽埃塔把她的一盘早餐放在餐桌上,一屁股坐下,“马格纳斯爵士有回信吗?”

“没有,但是我确信他一定会赶回来参加葬礼。”

“好吧,他动身的时间也太迟了。”她探过身子,看着桌上的一页纸,“你不能这么说。”

“什么?”

“她是‘聚会上的灵魂人物’。”

“为什么不能?”

“因为她不是。如果你想听实话的话,我总觉得她太守口如瓶了,还总爱偷偷摸摸的,一点儿都不好交流。”

“上次圣诞节她来这里就很讨人喜欢。”

“那是因为她合唱了圣诞颂歌,如果你指的是这件事的话。但是你从来都不知道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不能说我非常喜欢她。”

“你不应该这么说她,汉[6],尤其不该在今天。”

“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行。葬礼不就是这样吗,完全是虚伪的。每个人都赞美亡者,说他们多么善良、多么慷慨,但在内心深处,他们知道这不是实话。我从来都不喜欢玛丽·布莱基斯顿,也不打算为她唱赞歌,仅仅是因为她不慎摔下了一截楼梯,摔断了脖子,就要让我做违心的事吗?”

“你这么说可有点不厚道。”

“我只是实话实说,罗比[7]。我还知道你心里和我想的一模一样——虽然你努力在说服自己不要这么想。但是不要担心!我保证,我不会在送葬的人面前给你丢脸的。”她拉长了脸,做出沉痛的表情,“你看!这个表情足够悲伤吗?”

“你最好都已经准备好了?”

“我把需要的东西都准备好放在楼上了。黑色的连衣裙,黑色的帽子,黑色的珍珠。”她叹了口气,“我死了以后,我可不想穿一身黑。太压抑了。答应我,我想要穿一身粉色,手捧一大束秋海棠入土为安。”

“你不会死的。不久的将来也不会。现在,快上楼去,打扮好。”

“好啦,好啦。你就知道欺负我。”

她俯身凑近他,他能感觉到她柔软、温暖的乳房贴着他的脖颈。她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一个吻,然后步履匆匆地走出房间,早餐还留在餐桌上。

罗宾·奥斯本把注意力重新放在演讲稿上,嘴角却不自觉地上扬。也许她说得没错,他可以删减一两页。他低下头,又看了一遍他写好的致辞。

“玛丽·布莱基斯顿的生活并不容易。在搬到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后不久,她就经历了一场悲剧,她本可以任由这场不幸压垮她,但她依然努力地生活。她是那种能接纳生活的女人,永远都不会让生活打败她。而当我们送她入土为安,安睡在她深爱却不幸夭折的儿子身边,也许我们可以稍感安慰,至少他们团聚了。”

罗宾·奥斯本把这个段落反复读了两遍。他仿佛再次看见她站在那里,就站在这间房间里,这张餐桌旁。

“我听说你们家有黄蜂。”

她亲眼所见吗?她发现了吗?

太阳一定是躲到了云后面,突然之间,他的脸上横着一道阴影。他伸出手,撕下一整张纸,把它扔进垃圾桶里。

* * *

[1]圣灵降临节,基督教节日之一,为纪念耶稣复活而举行的庆祝节日。据基督教教会规定,每年复活节过后的第七个星期日,即第五十天,为圣灵降临节。

[2]雅家炉,一种铁制的用以取暖和烹饪的炉子。

[3]维多利亚海绵蛋糕,松软的海绵蛋糕,分别夹着一层香甜的奶油乳酪和一层果酱,是维多利亚女王喜爱的英式茶点。

[4]西萨塞克斯郡,英国英格兰东南部的一个郡,南临英伦海峡。

[5]威格莫尔音乐厅,位于英国伦敦西区西敏市的威格莫尔街北侧,是专门举办室内音乐演出的场所,世界上很多著名的独奏家都曾在这里表演。

[6]汉,罗宾·奥斯本牧师对妻子汉丽埃塔的昵称。

[7]罗比,妻子汉丽埃塔对丈夫的昵称。



3


艾米莉亚·雷德温很早就醒来了。她已经在床上躺了一个小时,努力说服自己还能再入眠,然后她决定还是起床,穿上睡裙,又给自己沏了一杯茶。之后,她就一直坐在厨房里,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在她的花园里升起。远处是萨克斯比城堡的废墟,那是一处十三世纪的建筑,吸引了成百上千的业余历史学家兴致勃勃地前来参观;但每到下午,那处废墟就会挡住阳光,在房间里投下一道长长的阴影。现在已经八点三十分了。报纸按理来说已经该送到了。她的面前放着几份病历,她想通过翻阅病历让自己忙碌起来,不去想接下来要面对的事。诊所通常会在星期六早上开门营业,但今天例外,因为葬礼的缘故,大门紧闭。是啊,她终于有了难得的闲暇去把落下的文书工作的进度补上。

像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这样的村庄,从来不会有什么疑难杂症需要她头疼。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在这里居住的村民为之所动,那便是衰老,而雷德温医生对此却无能为力。她浏览着一份份病历,用疲惫的双眼注视着这些最近出现在她视线范围内的病症。在村庄商店帮忙的多特蕾小姐得了麻疹,卧床休息一星期后痊愈;九岁的比利·韦弗患上了百日咳,病情严重,但现如今也治好了;他的祖父,杰夫·韦弗曾患有关节炎,常年被病痛折磨,没有痊愈也没有恶化;约翰尼·怀特海德切到了手;汉丽埃塔·奥斯本——牧师的妻子,不小心踩到一丛致命的茄属植物颠茄[1],不知怎么整只脚都感染了。她嘱咐她卧床休息一星期,多喝水。除此以外,温暖的夏日似乎对每个人的健康都大有裨益。

不对,不是每个人的健康。有人死了。

雷德温医生把病历推到一旁,走到炉子前,开始为丈夫和自己准备早餐。她刚才就听见亚瑟在楼上走动,伴随着熟悉的丁零当啷的声响,那是平时他洗澡时会发出的动静。房间里的管道至少已经使用了五十年,每次被迫投入使用就会大声抱怨,但起码它完成了任务。他很快就会来到楼下。她切好吐司片,在煮锅里加上水,把锅放在炉灶上,又取出牛奶和玉米片,摆好餐桌。

亚瑟和艾米莉亚·雷德温的婚姻已经维持了三十年,这是一段幸福而成功的婚姻,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虽然事情并没有全如他们所愿。要说美中不足,要最先从家里另一位成员塞巴斯蒂安说起。他是他们的独生子,现年二十四岁,和他那些奇装异服、行为怪异的朋友们[2]一起住在伦敦。他怎么能这么让人失望?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与他们对立的?他们俩夫妻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他的消息了,他们甚至都无法确定他现在是死是活。还有亚瑟。他起初是一名建筑师,一名优秀的建筑设计师。他在艺术学院期间完成的一个设计被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3]颁发了斯隆奖牌。二战后,新兴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其中一部分建筑就是由他参与设计的。可他一直真正热爱的却是绘画,主要是肖像油画。十年前,他放弃事业,潜心钻研艺术。他的这一决定得到了艾米莉亚的全力支持。

厨房就挂着他的一幅作品,在威尔士餐具柜旁边的那面墙上。她此刻正凝视着这幅画。画上正是她的肖像,是他十年前画的。她每次看见这幅画,嘴角总会不自觉地上扬。她还记得,当时她静静端坐着,鲜花簇拥在她身旁,时间仿佛被拉长了一般,悄然寂静。她丈夫工作时从来都不说话。在那个漫长而又炎热的夏天,她换了十几个姿势,亚瑟却不知为何总是能设法捕捉到缥缈的热气和氤氲的薄雾,甚至是草地散发的气味。那天,她穿着一条长裙,戴了一顶草帽。她开玩笑说,她就像是女版凡·高,也许在那些饱满的色彩、仓促的笔触中依稀能瞥见那位艺术家的影子。她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有自知之明。她的面容太过严肃,宽阔的肩膀和深色的头发颇具男性化气质;而她又有几分女教师或是家庭女教师的特质。人们觉得她太正经了,但是他却能捕捉到她独特的美。如果这幅画挂在伦敦的画廊里,任谁经过的时候都会多看两眼。

可它没有挂在画廊里,它就挂在这间厨房里。伦敦没有一家画廊对亚瑟或是他的作品感兴趣,艾米莉亚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俩曾一起去看过皇家艺术院的夏季画展,欣赏过詹姆斯·冈[4]和阿尔弗雷德·芒宁斯爵士[5]的作品。展出的作品中有一幅西蒙·埃尔威斯[6]为女王画的一张颇具争议的肖像画。可是这些作品与他的相比都显得非常平庸和拘谨。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伯乐能够发现亚瑟·雷德温毋庸置疑的天赋呢?

她取来三颗鸡蛋,轻轻地把它们下到锅里——两颗给她丈夫,一颗给自己。其中一颗鸡蛋与沸水一经接触,蛋壳就裂开了,她立刻就想起了玛丽·布莱基斯顿摔下楼梯后头盖骨裂开的惨状。这画面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即便到现在,她一想到那天看到的场景,身体还是会不由自主地颤抖——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那具尸体不是她见过的第一具死尸,在伦敦工作的时候,她曾在最激烈的闪电战期间救治过伤情可怖的士兵。这次的情形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大概是因为她们俩一直都很亲近吧。诚然,医生和女管家几乎没什么交集,但她们俩却出人意料地成了朋友。她们的友情萌发于布莱斯基顿生病期间。她染上了带状疱疹,病情持续了一个月,她的坚忍和理性给雷德温医生留下了深刻印象。在那之后,她渐渐依赖于同玛丽聊天,听取她的看法。她说话必须得小心。她不能侵犯病人的隐私,但是如果有什么烦恼,玛丽总能不辜负她的期待,耐心地倾听并给她提供明智的建议。

然而,一切就这样戛然而止。大约在一星期前,一个平淡无奇的早晨,布伦特——就是在派伊府邸工作的那个园丁,他的一个电话打破了平静的生活。

“你能来一下吗,雷德温医生?是关于布莱基斯顿女士的事。她在府邸楼梯底下,就躺在那儿。我想她是摔了一跤。”

“她能动吗?”

“我看不能。”

“你现在在她旁边吗?”

“我进不去。所有门都锁上了。”

布伦特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经常佝偻着背,指甲缝里满是泥垢,目光阴郁而冷漠。他就像他的父亲之前那样,负责照看派伊府邸的草坪和花圃,偶尔需要驱赶一些闯入领地的人。

派伊府邸背靠湖泊,孩子们夏天喜欢在湖里游泳,但只能趁布伦特不在的时候。他是一个独居的男人,尚未娶妻,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村里的人不太喜欢他,觉得他贼头贼脑的。其实他只是没受过什么教育,也许还有那么一点儿自闭,只是乡村里的人一向急于给任何空白事物贴上标签。雷德温医生告诉他到大门口等她,然后快速收拾好应急的医疗用品,匆忙向停车的位置走去,留下她的护士兼接待员乔伊在诊所回绝之后到访的病人。

派伊府邸在丁格尔幽谷的另一头,走路过去要十五分钟,开车用不了五分钟。那幢府邸一直屹立在那里,与村庄的历史一样悠久,虽然它杂糅了各种建筑风格,但依然是这片土地上当之无愧最气派的房子。起初它是一所女子修道院,在十六世纪时被改造成了私人住宅。自那之后,每个世纪它都要经历一番整修,最终留存下来的只有孤零零的狭长侧翼,遥远的一端坐落着一栋八角形的塔楼。塔楼是后来建造的,大部分窗户都是伊丽莎白时代的风格,狭窄、带着直棂,但又画蛇添足地融入了乔治、维多利亚建筑标志性的常春藤作为装饰,常春藤在窗户上肆意蔓延生长,就像在为自己轻率地破坏了原有的建筑风格而致歉。府邸后方有一处庭院,残缺的建筑依稀可见当年回廊的样式。一角单独的稳固区域如今被用来充当车库。

但是这幢府邸的亮眼之处主要在于其峰回路转般的巧妙布置。入口处大门的左右两侧各矗立着一块石雕的狮身鹫首的神兽,碎石子铺就的车道经过玛丽·布莱基斯顿居住的木屋,接着绕过木屋,优雅如天鹅的颈项,横穿草坪,通向大门口的哥特式拱门前。草坪上的花圃如画家调色板上的一格格油彩,花圃四周围绕着精心修剪过的树篱。那是一片玫瑰园,据说里面栽种了上百个不同品种的玫瑰。绿草如茵,一直延伸到湖边,与湖对岸的丁格尔幽谷隔岸相望。实际上,整幢府邸都被一片茂密的树林环绕。春天,树林里随处可见蓝色的风铃草,树林为府邸辟出一块闹中取静的所在,把它与现代世界隔绝开来。

雷德温医生踩下刹车,汽车轮胎在石子路上嘎吱作响,她看见布伦特正焦急地张望。手中不停地翻动一顶帽子。她下了车,取出医药包,向他走去。

“还有生命迹象吗?”她开门见山地问。

“我没看。”布伦特喃喃地说。雷德温医生愣住了。难道他都没有尝试去帮助一下那个可怜的女人吗?布伦特看见她的表情,补充了一句:“我和你说过,我进不去。”

“大门也锁上了?”

“是的,太太。厨房门也是。”

“你没有备用钥匙吗?”

“没有,太太。我平时不进房间。”

雷德温医生摇摇头,不禁火冒三丈。在她赶过来的这段时间,布伦特原本可以做些什么——也许是去找把梯子,试试能不能从二楼窗户进去。“如果你进不去,你是怎么给我打的电话?”她疑惑道。这个问题无关紧要,可她只是忍不住想知道。

“马厩里有电话。”

“那好吧,你最好赶快带我去她出事的地方。”

“你从这扇窗户就能看见……”

他提到的这扇窗户就位于府邸一侧边缘,也是新装的。从窗户向里望去,可以看见通向二楼的宽敞楼梯。而躺在地下的人,她一眼就认出是玛丽·布莱斯基顿。她呈大字形躺在一块地毯上,一条胳膊伸在面前,挡住了她的半个脑袋。第一眼看过去,雷德温医生就确定她已经死了。不知怎么,她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脖子。当然,她摔下去以后就没有挪动过了。但事情却不是这么简单。她身体躺着的姿势太别扭了,就像雷德温之前在医学书中看见过的摔坏的人形玩偶摆放的姿势。

这只是她的直觉,但是姿势也能骗人。

“我们得进去,”她说,“厨房和大门锁上了,但一定还有别的入口。”

“我们可以试试从靴室进去。”

“靴室在哪儿?”

“沿着这边走……”

布伦特领着她绕到府邸后方的另一扇门前,虽然也是大门紧锁,但门上却镶有玻璃窗格。雷德温医生分明看见里面的门锁上还挂着一把钥匙。“那是谁的钥匙?”她问道。

“一定是她的。”

她当机立断:“我们必须打破玻璃。”

“我觉得马格纳斯爵士不会高兴的。”布伦特嘟囔了一句。

“马格纳斯爵士如果有意见的话,可以来与我交涉。那么现在,是你来还是我来?”

园丁不太情愿,可还是找了一块石头,用它敲碎了一格玻璃。医生把手伸进里面,转动钥匙。门开了,他们走进了房间里。

等鸡蛋煮熟的间隙,雷德温医生回忆起那天的场景,一切历历在目。那场面就像照片一样,清晰地印在她的脑海里。

他们穿过靴室,沿着一条走廊,径直走进门厅。一截楼梯通往二楼的长廊。四壁是深色的木头隔板,墙上挂着几幅油画和各式各样的狩猎奖杯:装在玻璃匣子里的各种鸟、鹿头和一条很大的鱼。通往起居室的那扇门边,立着一副盔甲,剑与盾齐备。走廊长而狭窄,正中间辟出的那扇大门正对楼梯。走廊一头设有一方石制壁炉,足以容纳一人进入;另一头摆着两张皮椅和一张古董桌,桌上放着一部电话,地板是石板铺就的,部分铺着波斯地毯。楼梯也是由石头砌成,石阶上铺着酒红色的地毯,地毯蜿蜒至二楼平台中央。如果玛丽·布莱基斯顿被绊倒了,顺着楼梯滚落,她的死也就很容易解释得通了,因为如果从楼梯上摔下来几乎没有什么缓冲的余地。

布伦特在门口焦急地等待。雷德温医生检查了一下那具尸体。死者身上的余温尚未散去,但是脉搏已经停止。雷德温医生拨开她脸上几缕深色的头发,露出一双棕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壁炉。医生轻轻地把它们合上。布莱基斯顿太太总是一副行色匆匆的模样。她很难不这样想。毫不夸张地说,她几乎就是一头扎下楼梯,急不可耐地奔赴了死亡。

“我们必须报警。”她说。

“什么?”布伦特一脸惊讶,“是有人对她做了什么吗?”

“没有,当然没有。这是一场意外,但我们还是得报案。”

这是一场意外。哪怕你不是侦探,也能分析出来。这名女管家当时正在吸尘,吸尘器还在一旁,鲜亮的红色外壳,就像是一个玩具,卡在楼梯顶层的两个栏杆之间。不知怎么,她被电线绊倒,摔下了楼梯。房间里没有其他人。所有门都上了锁。还可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呢?

事情过了大概已经有一个多星期。艾米莉亚·雷德温的思绪被门口的响动拉了回来。这时,她的丈夫走进了房间。她从锅里捞出鸡蛋,把它们轻轻放进两个瓷蛋杯里。看见他已经穿戴得体,她舒了一口气。她原本以为他一定会忘记今天要参加葬礼这回事。他已经换上了一套做礼拜时穿的西服,没有系领带——他从来都不系领带。他的衬衫上有几滴颜料,但这也在意料之中,亚瑟和颜料,密不可分。

“你起得很早。”他说。

“抱歉,亲爱的。我吵醒你了?”

“没有,真没有。但我听见你下楼了。你睡不着吗?”

“我猜我是在想葬礼的事。”

“今天看起来是个适合下葬的好日子。我希望那个该死的牧师不会讲很长时间。那群狂热的传教士总是这样,太迷恋自己的声音了。”

他拿起茶匙,向他的第一颗鸡蛋敲去。

咔嚓!

她想起她和玛丽·布莱基斯顿的那次聊天,就在布伦特打电话叫她去宅邸的两天之前。雷德温医生发现了一件事。事情紧急,她当时正打算找亚瑟商量该怎么办,那个清洁工突然就冒了出来,就像是被邪恶之灵召唤而来,所以她就把那件事告诉了玛丽。不知怎么回事,在某个忙碌的日子,诊所里丢了一瓶药。里面的东西要是落进歹人的手中,后果不堪设想,而显然一定是有人拿走了它。她该怎么办?她应该报警吗?她不太愿意这么做,因为这样一来就免不了让她显得又愚蠢又不负责任。为什么药房没有人看管?为什么药柜没有上锁?为什么她没有早点儿发现?

“不要担心,雷德温医生,”玛丽安慰道,“你让我去调查一两天。事实上,我有些头绪……”

她当时就是这么说的。当时,她的神情不能完全说是狡黠,但却是了然于心,就好像她早已洞悉了什么,一直在等待别人拿这件事来向她求助。

而现在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当然,这是一场意外。玛丽·布莱基斯顿还没来得及和任何人说起毒药丢失这件事,但就算她和谁谈起过,他们也决计不会拿她怎么样。她绊倒了,摔下了楼梯。就是这样而已。

但是,当她看着她的丈夫用一根吐司条蘸溏心蛋黄,艾米莉亚不得不对自己坦承:她真的是忧心忡忡。

* * *

[1]颠茄,茄科、颠茄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含多种生物碱致命毒素。

[2]此处指“垮掉的一代”,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及六十年代初摒弃传统生活与穿着方式的青年。

[3]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简称RIBA,一八三四年以英国建筑师学会的名称成立,一八三七年取得英国皇家学会资格,与美国建筑师学会(AIA)并称当前世界范围内最具知名度的两大建筑师学会。

[4]詹姆斯·冈(James Gunn),苏格兰风景画和肖像画家。一九五三年,他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画的肖像被英国皇室收入了皇家系列。

[5]阿尔弗雷德·芒宁斯爵士(Sir Alfred Munnings,1878—1959),被称为英格兰最擅画马的画家,他的作品在英国和美国非常受欢迎,尤其是体育艺术界,芒宁斯的作品被一些富有的收藏家收购,其作品的最高拍卖价格接近千万美元。

[6]西蒙·埃尔威斯(Simon Elvis),英国战争画和社交肖像画画家,他的顾客不乏总统、皇室成员、政治家和社会,伊丽莎白女王很喜欢他的作品。



4


“我们为什么要去参加葬礼?我们几乎都不认识这个女人。”

约翰尼·怀特海德正在和他衬衫最上面的那颗扣子较劲,不管他多努力地尝试,还是没能把它穿进扣眼。事实是那条衣领就是不能延伸到他的脖颈处。他感觉近来似乎他所有的衣服都开始缩水。那件他已经穿了好多年的夹克突然之间肩膀处就变紧了,那条裤子也是!他放弃与扣子继续搏斗,一屁股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他的妻子,杰玛,把盘子放在他面前。她做了一顿正宗的英式早餐:两个鸡蛋、一条培根、一根香肠、土豆泥和烤面包片——正合他心意。

“人人都会到场。”杰玛回答说。

“但这不表示我们必须得到场。”

“如果我们不去的话,人们会说三道四。不管怎样,这件事对我们的生意有好处。既然她已经死了,她儿子罗伯特大概会把那座房子清理出来,你永远都想不到会从里面发现什么。”

“没准只是一堆垃圾。”约翰尼拿起刀叉,开始吃早餐,“但是你说得没错,亲爱的。我想,露个面对我们也没什么损失。”

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里没有几家商店。当然,会有常规的那种商店,卖人人都需要的那些东西,杂七杂八——从墩布、水桶到吉士粉[1]、六种不同口味的果酱。那么逼仄的空间里竟然能容纳如此多不同种类的产品,说实话真是个奇迹!特恩斯通先生还在商店后面经营一家肉店——入口另辟一处,门前悬挂着条状的塑料门帘,阻挡苍蝇飞入——送鱼的货车每星期二会来一趟。但是如果你需要什么异域风情的东西,橄榄油或是某种伊丽莎白·戴维[2]在她书中记录的那种地中海产的佐料,你只能去一趟巴斯。那家名叫“普通电器商店”的店铺位于村广场的另一头,但是很少有人去那里,除非是去买备用灯泡或是保险丝。橱窗展示的大多数产品都积上了灰尘,不再时兴。还有一家书店和一家只在夏天营业的茶馆。广场外边的消防站前面有一个汽车修理厂,专卖一些摩托车配件,但却不是人们真正需要的那类配件。这就是村里商店的大体情况,在村民的记忆里一直如此。

后来约翰尼和杰玛·怀特海德从伦敦搬来了这里。他们买下了已经空置许久的旧邮局,把它改造成了一家古董铺,用他们的名字命名,玻璃橱窗上方是用老式的印刷体写成的店名。村里许多人都认为这间铺子卖的东西充其量算是小摆设而不是古董,但是店铺从开业之初就很受游客欢迎,他们似乎很享受在老式钟表、托比啤酒杯、食堂餐具、钱币、勋章、油画、玩具、钢笔,或是任何刚好在陈列的物件中挑挑拣拣的乐趣。当然,有没有人确实买过什么东西是另一回事。如今这家店铺已经开了六个年头,怀特海德一家人就住在店铺上方的公寓里。

约翰尼个头矮小、宽肩膀、秃脑袋。他的身材日渐发福,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他喜欢花哨俗气的打扮,总是穿着相当寒酸的三件套西装,常搭配一条亮色的领带。为了参加这场葬礼,他不情愿地翻出了一件相对肃穆些的夹克和一条灰色呢料裤子——虽然和他的衬衫一样,不太合身。他的妻子一身黑色装扮。她的身材非常瘦小,三个她加起来才能抵上一个他。她没有吃做好的早餐,只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小口吃着一块三角形的吐司片。

“马格纳斯爵士和派伊夫人不会出席。”约翰尼喃喃自语,似乎又想起了什么。

“出席什么?”

“葬礼。他们周末才能回来。”

“谁告诉你的?”

“我不知道。大家在酒吧里聊天时说起来的。他们去了法国南部还是什么地方。管他什么地方,对一些人来说无所谓,不是吗?总之,大家试图联系上他们,但是至今还没有成功。”约翰尼停顿了一下,手里拿着一片香肠。如果你听他现在说话的口音,你会发现一个很明显的事实:他人生的大部分时光是在伦敦东区度过的。他和顾客打交道的时候,用的是另外一种口音。“马格纳斯不会乐于见到这种情形的。”他继续说道,“他非常喜欢布莱基斯顿太太。那两个人可是亲密无间啊!”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是说他和她之间有猫腻?”杰玛一联想到猫腻,鼻子上不由得爬上了一道皱纹。

“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可没这个胆子,尤其是当着他太太的面,况且玛丽·布莱基斯顿也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人物。不过,她以前一直很崇拜他。连他那个部位在她眼里都是光芒四射,你知道我说的是哪儿!这些年来,她一直都给他的府上做清洁。掌管着府邸的钥匙!她为他做饭,为他打扫,把半辈子时间都献给了他。我确信他肯定想要出席她的葬礼,给她送行。”

“他们原本可以等他回来。”

“她的儿子想要早点处理完后事。不能怪他,真的。出了这样的事多少让人有些意外。”

两人沉默地坐着,约翰尼吃着早餐。杰玛聚精会神地看着他。她总是这样看着他,仿佛正努力看穿他沉着的外表下极力隐藏的秘密。“她来这里做什么,”她突然问道,“玛丽·布莱基斯顿?”

“什么时候?”

“星期一,她死前的那天。她在这里。”

“没有,她不在。”约翰尼把刀叉放下,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清空了盘子。

“不要对我撒谎,约翰尼。我看见她从商店里出来。”

“噢!商店啊!”约翰尼挤出了一个不自然的微笑,“我还以为你是说我叫她来公寓里。就和以前一样,不是吗?”他停下来,希望他的妻子能换个话题,但是当她丝毫没有表现出罢休的迹象,他又继续说道,小心翼翼地斟酌着字词,“没错……她确实来商店里看了看。我想就是出事的那星期吧。我记不清她想要买什么了,如果你想听实话,这就是实话,亲爱的。我想她可能提到给谁挑礼物,但是她最后什么都没买。总之,她就待了一两分钟。”

杰玛·怀特海德总是能判断出她的丈夫什么时候在撒谎。她确实亲眼看见布莱基斯顿太太从店里出来,她还特意留意了一下;不知怎么,她当时就觉察出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是她没有提这件事,现在也不打算刨根问底。她不想和他起争执,尤其是在他们正要动身去参加葬礼的当口。

至于约翰尼·怀特海德,虽然他嘴上这么说,他却记得十分清楚他上次和布莱基斯顿太太见面的情形。她确实来过店里,对他诸般指责,而最糟糕的是,她有证据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她是怎么发现的?是什么让她最先将矛头对准了自己?当然,她没有把话挑明,但她表现得再清楚不过了。那个贱人。

当然,他永远都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他的妻子,但是听到玛丽死了的消息,他简直要开心死了。

* * *

[1]吉士粉,一种具有浓郁奶香味的粉状食品香料,常用来做香滑软糯的甜品。

[2]伊丽莎白·戴维(Elizabeth David,1913—1992),英国厨师、美食作家。二十世纪中叶,她撰写的介绍欧洲烹饪及英国传统菜式的文章极大地推动了英国家庭烹饪的复兴。



5


克拉丽莎·派伊从头到脚一身黑色装扮,站在走廊尽头的全身镜前打量自己。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又在纠结头上那顶装饰有三根羽饰和折皱面纱的帽子会不会有些夸张。法语里的那个单词是:多余。这顶帽子是她一时冲动从巴斯的一家二手商店里买回来的,付完款片刻之后她就后悔了。她希望光彩照人地去参加葬礼。全村的人都会参加,已经有人邀请她在葬礼后去“女王的军队”酒吧喝点咖啡或是饮料什么的。戴不戴这顶帽子呢?她小心翼翼地摘下帽子,把它放在走廊的桌子上。她头发的颜色太深了。她找人精心设计过发型,尽管蕾妮像往常一样技艺精湛,可那位新来的染发师绝对拉低了水准。她现在看起来很是滑稽,像是《家庭闲谈》封面上走下来的人物。好吧,木已成舟,她只能戴上这顶帽子。她拿出一支口红,仔细在嘴唇上涂抹,整个人看上去精神多了。事在人为,这一点很关键。

葬礼四十分钟之后才开始,她不想成为第一个到场的人。该怎么打发这段时间呢?她走进厨房里,盛过早餐的餐具还在等着她清洗。但她不想穿着这身最好的衣服去干活。桌上放着一本书,正面朝下。她最近在读简·奥斯汀的书——亲爱的简——她已经反复捧读了无数次,可她现在也不想读书。她下午会把落下的阅读进度补上,领略爱玛·伍德豪斯的伶俐多变。也许听听广播?或是再喝一杯茶,快速玩一把《每日电讯报》上的填字游戏?没错!这就是她要做的事。

克拉丽莎住在一套摩登的公寓里。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里的许多建筑都很坚固,沿袭了乔治风格的建筑,用巴斯的石头砌成,带有气派的门廊,花园建在露台之上。你不需要阅读简·奥斯汀的作品,只要走出家门,你就会发现自己置身于她的世界。她原本更想住在主广场附近,或是教堂后面的那条教区巷里。那片地方坐落着一些精巧的别墅,端庄典雅,保存良好。温斯理排房四号公寓是匆忙建造起来的,公寓是再常见不过的布局:两间卧室在楼上,两间主厅在楼下。公寓正面的墙体涂着一层灰泥卵石浆,还有一小片方方正正的花园,完全不值得劳师动众地去修建。

除了一片小池塘,它几乎与旁边的那栋建筑没有分别。那片池塘是房子原先的主人辟出来的,里面养了一对很大岁数的金鱼。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由此分为穷人区和富人区,二者的区别再明显不过;而她却置身于错的那部分。

她能买得起的只有这栋房子。她漫不经心地打量着这间狭小而方正的厨房,目光掠过网格状的窗帘、洋红色的墙壁、窗台上的叶兰,还有那枚挂在威尔士梳妆台上的小巧木头十字架,那是她每天早上醒来看到的第一件物什。她瞥了一眼摆放在餐桌上还没来得及收拾的餐具:一个盘子,一把刀,一个叉子和一罐剩下一半的金色碎屑[1]牌果酱。突然之间,强烈的情绪一时间涌上心头,这些年她虽然已经渐渐适应,但她依然得竭力压制才能按捺住这股冲动。她感到孤独,她永远都不该再回到这里。她这一生就是一个笑话。

而所有这一切只是因为十二分钟。

十二分钟。

她提起水壶,把它重重地扔在炉盘上,粗鲁地拧开煤气。这实在是不公平。一个人的一辈子怎么能够仅仅因为她出生的时机就被盖棺定论?她小时候在派伊府邸生活时从来都没有真正理解这一点。

她和马格纳斯是双胞胎。他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同在殷实的家底和种种特权的庇护下幸福快乐地成长。富贵加身,他们往后的人生也不需要为生计发愁。她以前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如今怎么会沦落到现在这般田地?

她现在知道答案了。马格纳斯恰恰是最先向她揭晓答案的人,他说了什么关于限定继承的规定,家族几个世纪以来都是如此。也就是说,这栋房子和全部的财产都归他所有,只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孩子,而爵位,当然也由他继承,因为他是男性。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一局面。她想过这也许是他胡编乱造的,只是为了惹她生气。但她很快就弄清楚了真相。在她大概二十五岁的时候,她的父母在车祸中去世,自那之后,一场关于财产分割的消耗战就此打响。房子正式交接给了马格纳斯,而从那一刻起,她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她变成了自己家中的客人,还是不受欢迎的那一种。她被迫搬进了更狭小的房间。当马格纳斯遇到了弗朗西斯、并娶她为妻后——也就是战争结束的两年后,她被委婉地劝说彻底从这里搬出去。

她在伦敦度过了凄楚的一年,在贝斯沃特[2]租了一间逼仄的公寓,眼睁睁看着存款用尽。最后,她成了一名家庭教师。还有其他选择吗?像她这样一个单身女人,能说一口还算流利的法语,会弹钢琴,可以背诵所有大诗人的作品,却没有其他拿得出手的谋生技能,她还能做什么呢?凭着一股子冒险的劲头,她去了美国,先是波士顿,然后是华盛顿。她待过的两个家庭实在是可怕,当然,他们对她视若粪土。即使在任何一个方面,她都可以说是经验丰富(虽然她自己从来没有亲口说过),也更高雅得体。还有那些熊孩子!在她眼里,美国的儿童是全世界最糟糕的:没有礼貌,没有教养,也不聪慧。不过,所幸她的薪水还算不错。她把自己赚的每一便士,每一美分都存了起来。十年后,在她终于忍无可忍时,得以重返家乡。

家就是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在某种程度上,这里是她最不想去的地方,但毕竟是她出生长大的地方,她还能去哪儿呢?难道她想后半辈子都在贝斯沃特的单人间里度过吗?幸运的是,当地的学校正好空出一个职位。她用全部积蓄勉强支付了房子的首付。当然,马格纳斯没有帮她一把。她不是没有想过向他开口。一开始,看见他开着车从那栋他们曾经居住过、玩耍过的大房子进进出出,她就气不打一处来。她还拿着一把钥匙,是她自己的钥匙,可以打开府邸的正门,她从来没有想过交还钥匙,她永远也不会这么做。这把钥匙象征着她曾经失去的一切,但与此同时它也提醒着她,她完全有权利留在这里。她生活在这里,几乎可以肯定会让她的哥哥蒙羞。这能带给她些许安慰。

酸楚和愤怒在克拉丽莎·派伊的身体里翻涌不定。她强撑着身体,站在自家厨房里。水壶扯开嗓门,已经在冲着她咝咝地冒白汽。她总是两个人中更加聪明的那一个;是她,而不是马格纳斯。他上学的时候成绩在班级里总是垫底,成绩单更是让人不忍直视;而老师们却都很喜欢她。他一贯懒散,因为他知道他有资本懒散,他没有什么好担心的;而她却得背井离乡去找工作——任何工作,只要可以让她勉强度日。他拥有一切,而更让人心寒的是,在他心里她什么都不是。为什么她要参加这场葬礼?她突然想起,她哥哥一向与玛丽·布莱基斯顿更加亲近,而和她却从来都没有那么亲近过。老天啊!那个女人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清洁工而已!

她转过身,凝视着那枚十字架,木头上钉着一个小小的受难的耶稣。《圣经》里说得清清楚楚:“不可觊觎邻人的房子,也不可贪恋邻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她是那么努力地在生活中践行《出埃及记》第十二章第十七节里的这句教诲。而且在许多方面她几乎要做到了。当然她也想要更多财富,想在冬天打开暖气,不必为账单发愁。这是人之常情。她去做礼拜的时候,总是试着提醒自己,所发生的一切不是马格纳斯的错。即使他不是最善良、最绅士的哥哥——他不是,实际上很早以前就不是了——她还是必须要试着宽恕他。“因为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将宽恕你们的过犯。”[3]

但没有用。

他时不时地会邀请她去吃晚饭。上一次不过就是一个月前。她坐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四周挂着家人的肖像画和游方艺人的画。侍者端着装有美食的精致盘子和盛着佳酿的水晶杯,为她和其他十几位客人恭敬周到地服务。而那个念头就是最先在这个时候钻进了她的脑袋里,自那之后就一直待在那里,现在还在。她试过不去想它。她祈祷过,让它从她的脑袋里消失。但最终,她接受了这个念头:她在认真地谋划一个罪恶行径,远比贪婪严重得多,而且更糟糕的是,她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将其付诸行动。这简直疯狂。尽管她在克制自己,她还是忍不住向上望去,自己拿走的那件东西就藏在浴室的柜子里。

“汝不能杀戮。”[4]

她嘴唇翕动,但没有发出声音,身后的水壶开始尖叫。她连忙一把拎起水壶,忘记手柄还是烫的,紧接着,她就疼得轻呼一声,水壶又一次重重地跌落。她的眼眶里噙着眼泪,在凉水水龙头下冲着烫伤的手。这都是她咎由自取。

几分钟后,她已经想不起还要给自己泡茶这回事,她一把把帽子甩在桌上,动身去参加葬礼。

* * *

[1]金色碎屑(Golden Shred),英国的知名果酱品牌,暂无正式中译名,此处为意译。

[2]贝斯沃特,位于伦敦一区,在西敏市和肯辛顿—切尔西皇家自治区之间。

[3]选自《马太福音》第六章第十四节。

[4]《圣经》十诫中的第六诫。



6


灵车抵达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郊外,路线不可避免地要经过派伊府邸竖着狮身鹫首的石雕神兽的正门和如今已静悄悄的木屋。从巴斯到这里的主路只有一条,想要抵达村庄,其他任何一条路线都需要绕太远的路。

抬着一个女人的尸体,经过她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会不会有些不吉利?要是有人这样问殡葬公司的杰夫里·兰纳和马丁·克兰(他们都是创始人的后代),他们会有一套截然相反的说辞。

相反,他们会坚称,难道这一巧合不具有某种象征意味吗?甚至意味着一场终结?就如同玛丽·布莱基斯顿走完了从生到死的一个循环。

罗伯特·布莱基斯顿坐在灵车后座上,棺材就在他身后。他感觉有些恶心,心里空荡荡的。他望着原先住过的房子,就好像他之前从来没见过一样。当灵车从它身旁驶过的时候,他没有转过头多看它几眼。他的母亲曾经居住在这里。她现在已经死了,四肢舒展地躺在他的身后。罗伯特今年二十八岁,脸色惨白,身材瘦削,黑头发,额头上留着短短的齐刘海,在绕过耳郭时留下完美的弧线。他身上穿着西装,看起来有些不自在,这也难怪,因为西装不是他的,是临时借来参加葬礼穿的。罗伯特也有一身西装,但是他的未婚妻乔伊坚持说那套衣服他穿着不够精神。她想方设法从她父亲那里借了一套崭新的西装。他们为此还吵了一架;然后为了说服他穿上这套西装,他们又吵了一架。

乔伊也在灵车上,就坐在他旁边。灵车离开巴斯后,他们两个几乎就没有说过话。他们沉浸在各自的思绪中,两个人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有时候,罗伯特觉得,从他出生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在试图从母亲身边逃离。他确实是在木屋里长大,和母亲相依为命,两个人总是会一争高下。他们互相依赖,只是方式不同。如果没有她,他一无所有;没有他,她也一无所有。罗伯特在当地的学校上学,在老师们眼中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就是那种如果把心思再多一点儿放在学习上就会取得理想成绩的学生。他几乎没什么朋友,总是一个人站在喧闹的操场上,被其他孩子们无视,这让老师们总是很担心。与此同时,这也完全情有可原。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发生了一场不幸。他年幼的弟弟死了,在一场十分不幸的意外事件中丧命。在那之后,他的父亲怪自己没能照看好家人,不久就离开了那个家。悲伤的情绪依然紧紧地攫住他的心脏,其他孩子对他避之不及,生怕不幸会传染给他们。

在学习上,罗伯特从来没有表现得非常优异。考虑到他的情况,老师们总是体谅他在学校表现不佳,学业没有丝毫进步。但是即便如此,等他满十六岁离开学校,他们还是暗暗松了一口气。那年恰好是一九四五年,战争进入尾声。他年纪太小,不能参战,但他的父亲却应征入伍,离开了很长时间。很多孩子的学习都因此受到了影响,从这方面来说,他只不过是战争的另一个受害者罢了。他没有希望上大学。即便如此,随后的一年,他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他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在村子里偶尔打打零工。认识他的每个人都觉得他在浪费自己的青春年华。尽管是不幸的童年让他沦落至此,但像他这样聪明的人也不该这样混日子。

最后是马格纳斯爵士出面,劝说罗伯特找一份正经工作。他就是玛丽·布莱基斯顿的雇主,在之前的七年里,也是他代替他的父亲照看他们。为国家服役完毕后,马格纳斯爵士帮他找了一份学徒的工作,在布里斯托尔[1]的福特汽车供应商的维修部门做修理工。

或许让人意外的是,他的母亲对此却没有心怀感激。那可能是她唯一一次与马格纳斯爵士发生争执。她不放心罗伯特,她不想让他孤零零地在一座遥远的城市里生活。她埋怨马格纳斯爵士没有事先和她商量就擅作主张,背着她偷偷安排了这件事。

事实上,这件事不值得小题大做,因为学徒生涯并没有持续太久。罗伯特仅仅离开了三个月,其间,他跑到布里史林顿[2]一家名叫“蓝色野猪”的酒吧喝酒,卷入了一场争斗之中,场面一发不可收拾,还惊动了警方。罗伯特被拘留了,虽然他没有被起诉,但是他的老板对此心怀芥蒂,结束了他的学徒生涯。罗伯特再次不情不愿地回到家里。他母亲表现得就好像他的所作所为证实了她之前的说法。她从来都没想过让他离开,如果他要是听她的规劝,他会给他们俩省下不少麻烦。从那天起,人人都认为他们母子俩再也不能好好相处了!

至少,他还是觅得了一份工作。罗伯特喜欢汽车,也很擅长修理汽车。刚巧,当地的汽车修理厂空出一个职位,需要一个全职修理工。虽然罗伯特经验不够丰富,老板还是决定给他一次机会。这份工作报酬不多,但是提供住宿,车间楼上有一间小小的公寓,作为员工福利。这正合罗伯特的心意。他已经表现得再清楚不过,他再也不想和他的母亲生活在一起,他觉得那间木屋让人感到压抑。他搬进了公寓里,自那之后就一直住在里面。

罗伯特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他也没有多么勤学好问。他也许会一直这样知足常乐地生活下去,日子过得虽然不富裕,也不会过不下去。但一场意外让一切发生了变化。在一次工作事故中他弄伤了右手,差一点就要截掉整只手!这样的事很常见,也完全无法避免:他正在修理的那辆汽车从千斤顶支架上滑落,差一点儿就砸中了他。他被坠落的千斤顶砸中,跌跌撞撞地跑到雷德温医生的诊所。他捧着一只手,鲜血顺着他的连体工装啪嗒啪嗒流下。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乔伊·桑德林,她是诊所的护士和接待员,刚工作不久。虽然疼痛难忍,他还是立刻注意到了她: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金色的头发衬托着她精致的面容,脸颊上点缀着可爱的雀斑。雷德温医生帮他正好断骨,安排救护车送他去巴斯的皇家联合医院,他坐在救护车里就情不自禁地想着她。距他的手痊愈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但他总是想起那场意外事故,他很庆幸它发生了,因为是它把他带到了乔伊的身旁。

乔伊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住在韦斯特伍德[3]的穷人区,她的父亲是一名消防员,曾经在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的消防站服役,但是他现在从事行政工作。她的母亲在家中照看她年长的大儿子。他需要人全天照看。像罗伯特一样,乔伊十六岁就离开了学校,几乎没怎么见过萨默塞特郡之外的世界;而与他不同的是,她总是怀揣旅行的梦想。她读过介绍法国和意大利的书籍,甚至还跟着克拉丽莎学了几句法语,克拉丽莎私下单独给她授课。她跟着雷德温医生工作了十八个月,每天早上都骑着她亮粉色的小摩托车来到村庄里。那辆摩托车是她分期付款买下的。

后来,罗伯特在教堂墓地向乔伊求婚,她答应了。

他们两个人计划明年春天在圣·博托尔夫教堂结婚。他们将利用婚前的这段时间攒够去威尼斯度蜜月的钱。罗伯特向她承诺过,在他们到威尼斯的第一天他就带她去坐贡多拉——那种两头尖尖的平底船。他们会在船上喝着香槟,任由船在叹息桥下漂流而过。他们都计划好了。

可现在坐在她身边,他却感觉那么奇怪——他的母亲就在他的身后,仍然在用另一种方式插在他们之间。他还记得第一次带乔伊去木屋里喝茶的情景。他的母亲完全不欢迎他们的到来,他对她表达不满的那一套再熟悉不过了——她用铁盖子紧紧封住她的情绪,全程冷漠地伪装出客气有礼的模样。“很开心见到你。”“韦斯特伍德的穷人区?是的,我很了解。”“你父亲是名消防员啊,多么有趣!”她表现得就像是个机器人,又或是一部三流电视剧里的女演员。虽然乔伊没有抱怨,没有发作,一直保持着她原本美好的形象。可罗伯特已经暗暗对自己发誓,他再也不会让她经受这样的折磨。那天晚上,他和她的母亲吵了一架。事实上,从那次之后,他们俩再也没有对彼此客气过。

但是他们之间最激烈的一场争吵就爆发于几天前,当时牧师和他的妻子外出度假,由玛丽·布莱基斯顿负责照看教堂。他们是在村庄酒吧外碰上的。“女王的军队”酒吧就在圣·博托尔夫教堂的隔壁。结束一天的工作后,罗伯特来到酒吧,点了一杯酒,坐在阳光下惬意小酌。

他看见母亲穿过墓地,她大概是在布置做礼拜时要用的花,这项任务之前一直是由邻近教区的牧师负责。她注意到了他,径直向他走来。

“你说你已经把厨房灯修好了。”

没错,没错,没错。厨具上方的那盏灯,那不过是一个灯泡,但却很难够着,而且他一星期前就说过他会修好。木屋里每次出现什么故障,他总是会过去看看。但是这样一件芝麻大小的事怎么会演变成如此愚蠢的争吵?严格来说,他们没有朝对方大吼大叫,但音量也大到足以让坐在酒吧外的人们听个清清楚楚。

“你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一个人静静,我真希望你摔死算了,让我清净一会儿。”

“哦,是啊。你当然希望,你怎么会不希望呢?”

“你说得对,我就是希望。”

他真的对她说出了那番话吗?还是在公共场合?罗伯特转过身,凝视着黑色的棺木,棺材盖子上装饰着纯白色的百合花。不过才过了几天,甚至都没到一个星期,他的母亲就被人发现躺在派伊府邸的楼梯底下。

是那个园丁,布伦特,跑到汽车修理厂告诉他这个噩耗,甚至他说完后,眼神中还有一丝异样。那天晚上他在酒吧里吗?他听见了吗?

“我们到了。”乔伊提醒他。

罗伯特转过身来。果然,教堂就在他们面前,墓地周围到处都是前来悼念的人,至少有五十个。他有些惊讶,他从来没有想过他母亲会有这么多朋友。

灵车开始减速,缓缓地停下来,有人替他拉开了车门。

“我不想去。”罗伯特说,他伸出手握着她的手,像个孩子一样。

“没关系,罗伯特。我会陪着你,很快就结束了!”

她向他绽放出一个笑脸,他立刻感觉好受了一些。要是没有乔伊他可怎么办?她改变了他的人生,她就是他的一切。

他们下了车,向教堂走去。

* * *

[1]布里斯托尔,英国英格兰西南地区的名誉郡、单一管理区和最大城市。

[2]布里史林顿,英国布里斯托尔市东南部的边缘地区,距离巴斯十六公里。

[3]韦斯特伍德,英国英格兰西南部萨默塞特郡的一个小村庄。



7


卧室位于卡普费拉[1]的吉纳维芙酒店的四层,能俯瞰楼下的花园和露台。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阳光炙热。过去的一星期让人难忘:食物丰美、红酒香醇,穿梭在地中海拥挤的人群中很是热闹。即便如此,马格纳斯收拾行李的时候,心情还是很低落。

三天前,他收到的那封信严重地破坏了他度假的好兴致。他真希望那个该死的牧师从来没有给他寄过这封信。典型的教会人士的做派,总是干涉你的生活,破坏每个人的乐趣。他的妻子在阳台上慵懒地看着他,正在抽一根香烟。“我们会赶不上火车的。”她说。

“火车还有三个小时才发车,我们还有充足的时间。”

弗朗西斯·派伊捻灭手里的香烟,走进房间里。她是个肤色偏深,飞扬跋扈的女子,个头比她的丈夫还要高一些,当然也长得更加赏心悦目。他个头不高,身材圆润,脸颊红润,黑色的络腮胡稀疏地沿着脸颊生长,没有设法在他脸上宣示主权。他今年五十三岁,喜欢穿能凸显他年纪与身份的西装,它们都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价格高昂,还有配套的马甲。他们俩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对夫妻,倒像是乡绅和好莱坞女明星站在一起。桑丘·潘沙[2]和杜尔西内亚·台尔·托波索[3]。虽然他是继承爵位的那一个,实际上安在她头上却更加合适。“你应该马上动身了。”她再次提醒道。

“用不着。”马格纳斯嘟嘟囔囔地说,一边使劲把行李箱的盖子往下压,“她不过只是个该死的清洁工罢了。”

“她和我们住在一起。”

“她住在木屋里,这可是两回事。”

“警察想和你聊聊。”

“我一回去,他们就可以和我聊,并不是我有什么想和他们说的。牧师说她是被电线绊倒的,真是让人遗憾,但这又不是我的错。他们不是在暗示是我谋杀了她之类的吧。”

“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马格纳斯。”

“呃,我不可能做到,我一直陪你在这里度假。”

弗朗西斯·派伊淡漠地看着丈夫在和他的行李箱较劲,没打算去搭把手。“我还以为你喜欢她。”她说。

“她是个好厨子,打扫房间也是一把好手。可你要是想听真话,我真是受不了她那副模样,她,还有她那个儿子。我总觉得她有点让人琢磨不透。她总是急匆匆地四处走动,眼睛里那股神情,就好像她知道什么你不知道的事。”

“你还是得去参加她的葬礼。”

“为什么?”

“村里的人会注意到你没到场,他们不会喜欢你这样做。”

“反正他们也不喜欢我,而且等他们听说了丁格尔幽谷的事会更不喜欢我,我有什么可在意的?我从来没想要成为最受欢迎的人。总之,这就是住在乡村里的不便之处,所有人都在嚼舌根,那么,他们可以好好八卦一下他们喜欢我什么。事实上,他们全都可以见鬼去了。”他用两个大拇指抵住锁,咔嗒一声,行李箱锁上了。折腾这个行李箱花了他好一番力气,他微微有些气喘。

弗朗西斯好奇地盯着他。有那么一刻,她注视他的目光里有了一丝捉摸不定的神情,像是轻蔑,又似厌恶。他们的婚姻里早就没了丝毫爱情的成分,他们俩对此都心知肚明。他们之所以还生活在一起只是为了图个方便。就算是来到炎热的蔚蓝海岸,房间里的气氛还是很冷。“我打电话叫个搬运工下来,”她说,“出租车现在应该快到了。”当她走到电话旁边,她注意到桌上放着一张明信片。收件人是弗雷德里克,地址是海斯廷斯[4]的某个地方。“我的天哪,马格纳斯,”她用斥责的语气对他说,“你还没有把那张明信片寄给弗雷德,你答应我说你会寄出去的,而它却在这里放了有一个星期了。”她叹了一口气,“等它寄到的时候,他都已经回家了。”

“哎呀,他寄宿的那户人家会转寄给他。这又不是世界末日。好像我们有什么有意思的事要和他分享似的。”

“明信片从来都没什么意思,可这不是重点。”

弗朗西斯·派伊拿起电话呼叫前台,在她说话的时候,马格纳斯脑海里忽然掠过一个念头,但他想不起究竟是什么。那是她在说起明信片的时候闯进他脑海的,她的只言片语。是什么来着?好像和他今天来不及参加的葬礼有关。哦,对了!他想起来了。那可真奇怪。马格纳斯·派伊在心里默默地备忘了一下,这次他可不会忘了。有件事他必须要处理,等他一回到家立刻就去办。

* * *

[1]卡普费拉,法国东南部蔚蓝海岸的一个面积约二点五平方公里的小镇,环境优美,豪华别墅林立,吸引了不少名流巨富前往休闲度假。

[2]桑丘·潘沙,西班牙知名作家塞万提斯的名著《堂·吉诃德》中的一个人物。桑丘·潘沙原为拉·曼查地方的农夫,堂·吉诃德的邻居。在堂·吉诃德第二次出游时听信其许愿,封赏他为海岛总督,让他做了他的随从。

[3]杜尔西内亚·台尔·托波索,《堂·吉诃德》中的一个人物,是堂·吉诃德模仿古代骑士忠诚于某位贵妇人的传统,物色了邻村一个养猪的村姑做自己的意中人,并给她取了贵族名字叫作杜尔西内亚·台尔·托波索。

[4]海斯廷斯,英国东萨塞克斯郡东南沿海的一个非都市区、自治镇,曾经是英国重要的捕鱼港口和海滨疗养地。



8


“玛丽让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成为我们更美好的居所:无论是每周日为这座教堂布置鲜花、照顾老人,还是为皇家鸟类保护协会募集捐款、问候去派伊府邸参观的游客。她自制的蛋糕在村庄的义卖会上总是明星产品,可以说,有很多次,在教堂的法衣室里,尝一小口她做的杏仁酥或是吃一片她烤的维多利亚海绵蛋糕,那美妙的滋味总是让我惊叹。”

葬礼进行着,像所有葬礼一样,缓慢而轻柔,带着一种不可避免的肃穆意味。杰夫·韦弗参加过很多场葬礼,他喜欢站在一旁饶有兴致地打量进进出出的人们,尤其是那些在葬礼上逗留的人们。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在不远的将来,他会成为被埋葬的那一个。他今年才七十三岁,而他的父亲活到了一百岁。他还有很多时间。

杰夫自认为很有识人之能,他审视着聚集在他亲手挖好的墓穴周围的人们。他对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还有比一场葬礼更适合研究人性的地方吗?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个牧师,面庞像墓碑一样冰冷,长发有些凌乱。杰夫还记得他第一次来到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接替蒙塔古牧师工作时的情景。

蒙塔古牧师年纪大了,渐渐变得有些奇怪,布道的时候会翻来覆去地讲同一句话,做晚祷的时候还会打瞌睡。奥斯本一家刚来的时候用“受欢迎”三个字都不足以形容,不过这对夫妻看起来有些古怪。她比他矮很多,身材相当丰满,也更争强好胜。她几乎从来都不会保留自己的意见,这点杰夫却颇为欣赏,虽然身为牧师的妻子,这样的行事风格或许有些不合身份。他现在也能看见她,她站在她丈夫身后,每当赞同丈夫的话,就会点点头;不赞同时,就会皱起眉头。他们夫妻俩关系亲密,那是当然的;但是他们除了这一点,在很多方面都有些古怪。比如说,他们为什么会对派伊府邸那么感兴趣?哦,是啊,他撞见过好几次,他们偷偷溜进那片延伸至他们自家花园尽头的树林,那片树林正好把他们的房子和马格纳斯·派伊爵士的府邸隔开。有好多人把丁格尔幽谷当成一条通往府邸的捷径,省去了绕一大圈走到巴斯路上,再从府邸正门进去。可是通常,大家也不会在大半夜这么做。他不禁疑惑,这对夫妻在打什么主意?

杰夫没有工夫研究怀特海德夫妻,也从来没有跟他们说过话。在他看来,他们是伦敦佬,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可没有他们的位置。这个村庄也不需要一家古董铺,简直是在浪费空间。你可以随便拿一块古朴的镜子、老式的钟表或是其他什么东西,贴上一个愚蠢的价签,就说它是件古董,可那仍旧是一件破烂玩意儿,还是有很多蠢货当宝贝一样。事实上,他一点儿都不信任这对夫妻,在他看来,他们就是在装腔作势,就像他们卖的东西一样。哦,还有,他们为什么要来参加葬礼呢?他们和玛丽·布莱基斯顿又不熟,当然,她也从来没说过他们什么好话。

相反,雷德温医生和她的丈夫倒是完全有资格出现在这里。尸体就是她和那个叫布伦特的园丁一起发现的。那家伙今天也露面了,他就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顶帽子,卷曲的头发遮住了他的额头。艾米莉亚·雷德温一直住在村庄里。在她之前,诊所由她的父亲雷纳德医生操持。他今天没有露面,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他眼下就住在特洛布里治的一家老人院里,听人说,他余下的时间好像不多了。杰夫从来没有得过什么严重的疾病,不过父女俩都为他看过病。雷纳德当医生的时候还给他的儿子接生过——他既是医生,又是助产士——在那个年代,身兼二职也很常见。亚瑟·雷德温这个人又如何呢?他正在听牧师致辞,脸上的表情在不耐烦和无聊之间游移不定。他是个英俊的男人,这点毫无疑问。画家,可没有靠画画赚过什么钱。他之前不是就在府邸帮派伊夫人画过一幅肖像画吗?总之,他们夫妻俩就是那种靠得住的人,不像怀特海德夫妇。很难想象村里没有他们俩会是什么样。

克拉丽莎·派伊,同样是个可靠的人。她显然为了参加今天的葬礼精心打扮了一番,她头上的那顶装饰着三根羽毛的帽子让她看起来有些滑稽。她以为这是什么场合?一场鸡尾酒会?就算这样,杰夫还是忍不住替她感到难过。她独自住在这里,她的哥哥却对她颐指气使,日子一定很艰难吧。他优哉游哉地坐着捷豹汽车招摇过市,而他的亲妹妹却在村里教书,他对此无动于衷。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衡量,她都是一个称职的老师,就算孩子们从来都不怎么喜欢她。也许是因为他们感觉到她不快乐。克拉丽莎一个人生活,没有结过婚,她似乎把半辈子时间都花在了教堂里。他总是能看见她进出教堂。说句公道话,她经常会驻足和他闲聊几句,但是,当然了,她也没有什么人可以说说话,除非她卑躬屈膝。她长得和她的哥哥马格纳斯爵士有几分相像,虽然这没有给她带来丝毫好处。至少,她在葬礼上露面倒也符合礼仪。

有人打了个喷嚏。是布伦特。杰夫瞥见他用他的袖口内侧擦了擦鼻子,然后左顾右盼地看有没有人发现。他不知道怎么在一群人中保持得体的举止,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布伦特大半辈子都是孑然一身,可他和克拉丽莎不同的是,他更享受这份孤独。他在府邸要干很长时间的活儿,有时会在工作结束后去摆渡人酒吧小酌一杯,或是吃点晚饭,他在那里有固定的座位,抬头就能望见外面的大路。但是他从来不与人交际。他不与人交谈,有时候杰夫都忍不住好奇他在想些什么。

他没有再去观察其他来悼念亡者的人,他的目光停留在了随灵车一起来的那个男孩,罗伯特·布莱基斯顿身上。杰夫同样为他感到难过——要下葬的人正是他的母亲,虽然他们母子俩常常争执不下,闹得鸡飞狗跳。村里的人也都知道这对母子俩的关系不融洽,就在意外发生前的那个晚上,他甚至亲耳听见罗伯特在女王的军队酒吧外面对她说的话:“我真希望你摔死算了,让我清净一会儿。”呃,这件事也不能怪他。人们经常会说一些悔不当初的话,没有谁能料到未来会发生什么。男孩站在那里,一脸愁云惨淡,他旁边站着他整洁漂亮的女朋友,那个女孩在医生的诊所工作。村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在交往,他们俩也非常般配。她明显在担心他,杰夫从她脸上的表情和她挽着他胳膊的姿势就能看出来。

“她是村庄里的一分子。尽管我们今天来到这里是为了悼念她的离去,我们应该记住她留下的……”

牧师的致辞进入了尾声。他念到最后一页了。杰夫转过头,看见亚当正从远远的小路那头向墓地走来。他是个好孩子。你总是能指望他在关键时刻露面。

这时,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牧师还在致辞,某个前来悼念的人却在离场。杰夫一直没注意到他,他站在人群的最后,和其他人保持着距离。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穿着一件黑色外套,戴了一顶黑色帽子,费多拉帽[1]。杰夫只瞥见他的脸,觉得有些面熟。他的脸颊深陷,鹰钩鼻。他之前在哪里见过?唉,可是太迟了。还没等他想明白,那个男人已经走出了墓地正门,向村庄广场的方向走去。

杰夫不由得抬头望去。那个陌生的男人从一棵苍劲茂盛的榆树下走过,那棵榆树就矗立在墓地边上,树枝上不知是什么东西在移动。是一只喜鹊,而且还不止一只。他又看了一眼,杰夫这才发现树上到处都是。有几只呢?它们藏在茂密的树叶间,他一时看不真切,但最终他数清楚了,是七只,这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小时候学过的那支童谣。

一只喜鹊,悲伤现;

两只喜鹊,欢乐扬;

三只喜鹊,女儿笑;

四只喜鹊,男儿闹;

五只喜鹊,银闪闪;

六只喜鹊,金灿灿;

七只喜鹊,藏秘密;

永远不会告诉你。

还有比这更奇怪的场景吗?一棵树上站着一群喜鹊,仿佛它们也是为这场葬礼而聚在一处。但这时亚当来了,牧师结束了致辞,悼念的人们纷纷离场,等杰夫再次抬头望去,喜鹊们已经不见了踪影。

* * *

[1]费多拉帽,一种帽顶向内凹陷并有纵长折痕且侧面帽檐可卷起的软毡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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