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书

逻辑哲学研究全文阅读

外国小说文学理论侦探推理惊悚悬疑传记回忆杂文随笔诗歌戏曲小故事
人人书 > 哲学心理 > 逻辑哲学研究

五、比较和评论

书籍名:《逻辑哲学研究》    作者:陈波
推荐阅读:逻辑哲学研究txt下载 逻辑哲学研究笔趣阁 逻辑哲学研究顶点 逻辑哲学研究快眼 逻辑哲学研究sodu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逻辑哲学研究》五、比较和评论,页面无弹窗的全文阅读!


毫无疑问,在解答休谟所提出的归纳问题时,中国哲学家金岳霖明显受到了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很大影响。但问题在于:要确切地弄清楚,其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在他们之间有哪些异同?

先说他们之间的“同”,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五点:

(1)罗素和金岳霖的出发点是类似的:他们都相信习惯、常识和科学的合理性和力量,都试图在面对休谟的怀疑论挑战时,为它们做出某种形式和某种程度的辩护。如前所述,罗素相当坚定地认为,尽管我们不能保证科学和常识不会出错,但它们大致上是可靠的,至少是有合理根据的;而科学和常识中所用的推理大都是非演证性推理,这类依赖经验材料、非绝对必然的推理,也常常是可靠的,我们凭借它们可以获得普遍规律性的知识。他所要做的事情是:构想各种途径和方法去为常识和科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辩护,当一种办法失败时,就去寻找另一种。在金岳霖那里,作为其知识论的出发点的两条重要原理——“有正觉”和“有外物”,也是在常识那里寻求支持:它们都是我们的常识信念中最基本的信念,甚至是本能的信念;若不假设它们,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一切知识和学问就没有出发点,就变成不可能的了;基于经验和归纳的科学已经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功,设想它们是不合理的、无根据的、完全凑巧的,是不可理喻的。因此,金岳霖也努力寻找为常识和科学辩护的途径和方法。

(2)罗素和金岳霖都把休谟问题解读成归纳问题,并把其怀疑论解读得相当激进,犹以罗素为甚。他把休谟哲学解释成否定了因果关系的客观必然性,否定了归纳推理的合理性,从而也否定了整个经验科学的合理性,也就是说,他几乎把休谟解释成了一位彻底的怀疑论者,甚至是一位不可知论者和非理性主义者。在这一点上,金岳霖明显受到罗素的影响,他也认为,“休谟底议论使我感觉到归纳说不通,因果靠不住,而科学在理论上的根基动摇。”实际上,休谟的怀疑论首先是针对因果关系的,而不是针对归纳推理的;休谟问题首先是因果问题,由此才派生出归纳问题;休谟的怀疑论也是相当温和的:“休谟并没有说在原因和结果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他只是说我们不可能知道这样一种可能的必然性。换句话说,休谟的结论是认识论的,而不是本体论的。而且,他并没有说我们不应该预期那些球按照迄今为止的运动方式而运动。休谟只是说我们不可能知道这一点……”(72)

(3)罗素和金岳霖都力求证成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其办法是诉诸某些先验假设。在罗素那里,先是他所阐述的“归纳原则”,后是他所提出的5个“经验公设”,它们都是任何归纳推理所必须假设的,其本身的有效性不能由经验来保证。在金岳霖那里,则只是罗素所提出的“归纳原则”,认为其核心是将来与以往类似,不会被将来的经验所推翻,相反是获得经验的先决条件,因而是先验的。当罗素和金岳霖用先验的方式去证成归纳时,他们不是在回答休谟问题,而是根本取消了休谟问题,因为引入先验的前提就等于取消了休谟问题赖以产生的经验论前提。

(4)罗素和金岳霖都给归纳结论加上了“大概”的限制语,这等于暗中接受了休谟对归纳法的质疑,即它不能必然地得出全称结论。即使如此,也没有逻辑的理由去保证由罗素和金岳霖表述的归纳原则永远成立。因为说“大概”就等于给后件一个较高的概率,而要把某个概率赋予某个归纳推理的结论,还需要求助于如下形式的归纳原理作为附加前提:“如果我们在各种各样的条件下都观察到大量现象A毫无例外地具有性质B,则所有现象A在很大程度上都有性质B。”这个归纳原理本身的真实性仍有待证明。特别是当归纳结论是涉及潜无穷对象的全称陈述时,无论被观察确证的归纳例证的数量多么大,但总是有限的,当以无限做底数去除不管多大的数量时,所得到的商即概率总是零。因此,归纳结论不仅得不到必然的支持,甚至也得不到或然的支持。给归纳结论加上“大概”的限制语也无济于事。

(5)罗素和金岳霖都几乎在做一件几乎注定要失败的事情,他们各自的归纳证成尝试也确实都失败了。在罗素那里,一方面,他几乎完全接受了休谟关于归纳的怀疑论:“为归纳法本身找出根据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可以证明归纳法导致虚妄和导致真理是同样常见的。”(73)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依据归纳法的习惯、常识和科学在很多时候是合理且可靠的。但罗素很难同时兼顾这两方面:如果他前面的断言为真,当他试图证成(甚至是先验地证成)归纳、常识和科学时,就不可能获得成功。在金岳霖的归纳证成中,存在着某些近似诡辩的步骤或因素,即随意地变换“现在”的时间参考点,从而把所有后来发现的归纳原则的反例都解释成该原则的正例。

再看罗素和金岳霖之间的“异”,至少有以下两点:

(1)罗素和金岳霖对休谟哲学的态度有所不同。罗素基本上接受了休谟的认识论前提和怀疑论结论,只是不太同意他对于因果必然性和归纳推理的心理主义解释——诉诸“习惯性的心理联想”,而想为常识和科学提供更坚实一些的基础。因此,罗素在为归纳、常识和科学辩护时,常常显得信心不足,态度相当犹豫,不是那么坚决,有时甚至显露出某种悲观情绪。相反,金岳霖对休谟哲学的批评多于肯定,认为它在两方面都有问题:在本体论上它假设太少,在认识论上不懂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殊相和共相之间的关联。于是,金本人对休谟哲学做了很大改进;在为归纳、常识和科学做辩护时,他也显得信心满满,态度相当坚决。

(2)就归纳证成而言,罗素先后提出了两套方案:一是《哲学问题》(1912)中的“归纳原则”,对其提供了两种不同的表述,对其先验性给予了证明:该原则既不能被经验所证实,也不能被经验所否证,它是获得经验、常识和科学的先决条件,因而是先验的。但他后来意识到其中潜藏的问题,放弃了这一方案。二是《人类的知识》(1948)中的5个“经验公设”,但罗素本人对这5个公设的态度有些矛盾:一方面说它们为科学推理提供了充分必要条件,以它们为大前提,科学推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便获得了某种保证;另一方面,他又说,这些公设是“经验的”,只有或然性,没有确实性。本身没有确实性的东西怎么能够为别的东西的确实性提供担保!金岳霖只有一套归纳证成方案,那就是罗素所提出的“归纳原则”,但由于他当时偏居一隅,条件所限,他只凭记忆引用了罗素对归纳原则的一种表述(我认为是比较好的一种表述),但对该原则的解释与罗素的有所不同:罗素认为,即使在证明将来与以往类似时,也要假定归纳原则;而金岳霖认为,该原则成立与否的关键在于将来是否与以往类似,因此他把证明该原则的先验性和永真性的重点放在了“将来不可能推翻以往”上。金岳霖对归纳原则的有效性持有充分的信心,对它提供了比罗素的论证更为细致的论证,但该论证与罗素的论证一样是不成立的,其中甚至有某种近似诡辩的环节,即随意地变换“现在”的时间参考点。

在中国知识界与西方知识界长期隔绝之后,以金岳霖为代表的一代中国哲学家,有留学西洋的经历,对西方哲学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对其研究路径和方法也比较熟悉,他们试图按西方的以问题为导向的方式去研究哲学,力求提出自己的理论,去与国际同行交流和对话,融入国际学术共同体。金岳霖是其中的佼佼者,但从总体上看,他的尝试并不成功。在1949年之后,由于复杂的历史因素,中国向世界打开的门又被关上了,金岳霖等中国学者也就失去了与国际哲学同行交流、对话的机会,融入国际哲学界、走上国际学术舞台的任务,倒是由金岳霖的一位学生——王浩完成了,他是一位真正具有国际水准和声誉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只不过他不是以中国人的身份,而是以华裔美国人的身份。走上国际哲学舞台,对于中国哲学工作者来说,仍然是一项有待完成的使命。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推荐书籍:中国现代新诗与古典诗歌传统 中国古代文人集团与文学风貌 现代西方伦理学史 中国的儒学统治 亚里士多德关于本体的学说 楚辞与原始宗教 人活动的效率 中国当代先锋文学思潮论 中西美学与文化精神 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