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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魇

作者:張愛玲

類別:《紅樓夢魇》屬於文學理論作品

最後更新:2024-09-27 19:38:01

最新章節:五詳紅樓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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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魇》簡介: 《紅樓夢魇》是張愛玲的一部重要作品。 1966年張愛玲定居美國,至1995年離世,期間以十年時間研究《紅樓夢》,此書正是其晚年多年研究的結晶。書中共收入其七篇研究文章,包括《〈紅樓夢〉未完》,《〈紅樓夢〉插曲之一》,《初詳〈紅樓夢〉》,《二詳〈紅樓夢〉》,《三詳〈紅樓夢〉》,《四詳〈紅樓夢〉》,《五詳〈紅樓夢〉》。張愛玲已到如此程度,再将其奇才發揮淋漓,于是便有了這部令讀者癡迷的《紅樓夢魇》。《紅樓夢魇》像迷宮,像拼圖遊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早本各各不同的結局又有《羅生門》的情趣。偶遇拂逆,事無大小,隻要“詳”一會《紅樓夢》就好了。收在這集子裡的,除了《三詳》通篇改寫過,此外一路寫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沒去改正前文,因為視作長途探險,讀者有興緻的話可以從頭起同走一遭。作者不過是用最基本的邏輯,但是一層套一層,有時候也會把人繞糊塗了。作者自己是頭昏為度,可以一擱一兩年之久。《紅樓夢魇》是一本唯一授權,華麗新版的著作。紅學大師周汝昌隆重推薦:隻有張愛玲,才堪稱雪芹知已,我現今對她非常敬佩,認為她是“紅學史”上一大怪傑,常流難以企及。張愛玲之奇才,心極細而記(記憶力)極強,萬難企及,我自慚枉作了“紅學家”!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據紅樓夢的大綱給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戲稱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紅樓夢魇),有時候隔些時就在信上“你的紅樓夢魇做得怎麼樣了?”我覺得這題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這情形─ 一種瘋狂。那幾年我剛巧有機會在哈佛燕京圖書館與柏克萊的加大圖書館借書,看到脂本紅樓夢。近人的考據都是站着看─來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資格是實在熟讀紅樓夢,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點的字自會蹦出來。但是沒寫過理論文字,當然笑話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記得這一句: “簡短是隽語的靈魂”,不過認為不限隽語,所以一個字看得有巴鬥大,能省一個也是好的。因為怕唠叨,說理已經不夠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謂“紅樓夢稿”─ 簡稱抄本。其實這些本子都是抄本。難怪“初詳紅樓夢”刊出後,有個朋友告訴我看不懂─當然說得較婉轉。連帶想起來,仿佛有書評說不懂“張看”這題目,乘機在這裡解釋一下。“張看”不過是套用常見的“我看XX”,填入題材或人名。“張看”就是張的見解或管窺─往裡面張望─最淺薄的雙關語。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詩?Writen on water(水上寫的字),是說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謠言傳得一樣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從來沒問過人。紅樓夢的一個特點是改寫時間之長─何止十年間“增删五次”?直到去世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時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樣,從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間跳出來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裝。從改寫的過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長,有時候我覺得是天才的橫剖面。改寫二十多年之久,為了省抄工,不見得每次大改幾處就從頭重抄一份。當然是盡量利用手頭現有的抄本。而不同時期的早本已經傳了出去,書主跟着改,也不見得每次又都從頭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舊不一,不能因某回某處年代早晚判斷各本的早晚。這不過是常識,但是我認為是我這本書的一個要點。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難以置信,例如改寫常在回首或回末,因為一回本的線裝書,一頭一尾換一頁較便。寫作态度這樣輕率?但是縫釘稿本該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襲人麝月都實有其人,後來作者身邊隻剩下一個麝月─也可見他體恤人。在現在這大衆傳播的時代,很難想像從前那閉塞的社會。第二十三回有寶玉四首即事詩,“當時有一等勢利人,見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錄出來各處稱頌。”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書人貧居西郊,滿人明義說作者出示紅樓夢,“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可見傳抄隻限戚友圈内。而且從前小說在文藝上沒有地位,不過是好玩,不像現代蘇俄傳抄地下小說與詩,作者可以得到心靈上的安慰。曹雪芹在這苦悶的環境裡就靠家裡的二三知己給他打氣,他似乎是個溫暖的情感豐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紅了的那支歌中所謂“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硯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認為此書是集體創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當時與海外有接觸,也沒有書可供參考。舊俄的小說還沒寫出來。中國長篇小說這樣“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是剛巧發展到頂巅的時候一受挫,就給攔了回去。潮流趨勢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罵世小說還是繼承紅樓夢之前的“儒林外史”。紅樓夢未完還不要緊,壞在狗尾續貂成了附骨之疽─請原諒我這混雜的比喻。紅樓夢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戶曉,與聖經在西方一樣普及,因此影響了小說的主流與閱讀趣味。一百年後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兩次都見棄于讀者,包括本世紀三0年間的亞東版。一方面讀者已經在變,但那是受外來的影響,對于舊小說已經有了成見了,而舊小說也多數就是這樣。在國外,對人說“中國古典小說跟中國畫─應當說“詩、畫”,但是能懂中國詩的人太少─與磁器一樣好,”這話實在說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寫小說的,更有“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之嫌。我在美國中西部一個大學城待過些時,知道紅樓夢的學生倒不少,都以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舊家庭裡表兄妹的戀愛悲劇。男生就隻關心寶玉這樣女性化,是否同性戀者。他們雖然程度不齊,也不是沒有鑒别力。有個女生長得不錯,個子不高,深褐色的頭發做得很高,像個富農或是商家的農妝少婦,告訴我說她看了“秧歌”,照例贊了兩句,然後遲疑了一下,有點困惑的說:“怎麼這些人都跟我們一樣?”我聽了一怔。“秧歌”裡的人物的确跟美國人或任何人都沒什麼不同,不過是王龍阿蘭洗衣作老闆或是哲學家。我覺得被她一語道破了我用英文寫作的症結,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紅樓夢一出,就有許多人說是拙劣的續書,但是到本世紀胡适等才開始找證據,洗出紅樓夢的本來面目。五六十年了,近來雜志上介紹一本《紅樓夢研究集》: “本書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據的研究方式,”拙作 “紅樓夢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聲慚愧。也可見一般套聞考據。裡面大部分的文章仍舊視程本為原著,我在報刊上也看到這一類的論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學生或研究生的課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許是因為研究一個未完的著作,教學上有困難。─有一篇罵襲人誘惑寶玉,顯然還是看了程本竄改的第六回,原文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授雲雨之事”,程甲本改“強”為“與”,程乙本又改為“強拉” 另加襲人“扭捏了半日”等兩句。我們自己這樣,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譯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譯本也還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冊,二十六回,後四十回的狐狸尾巴還沒露出來。彌羅島出土的斷臂維納斯裝了義肢,在國際藝壇上還有地位?我本來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聽見專研究中國小說的漢學家派屈克·韓南(Hanan)說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兩個不相幹的人寫的。我非常震動。回想起來,也立刻記起當時看書的時候有那麼一塊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實那就是驢頭不對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遊東京,送歌童,送五十歲的歌女楚雲,結果都沒有戲,使人毫無印象,心裡想“怎麼回事?這書怎麼了?”正納悶,另一回開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鑽出了隧道。我看見我捧着厚厚一大冊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間裡。“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來歲人的肩膀。這兩本書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紅樓夢。紅樓夢遺稿有“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時間機器飛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來搶回來。現在心平了些,因為多少滿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集子裡的,除了“三詳”通篇改寫過,此外一路寫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沒去改正前文,因為視作長途探險,讀者有興趣的話可以從頭起同走一遭。我不過是用最基本的邏輯,但是一層套一層,有時候也會把人繞糊塗了。我自己是頭昏為度,可以一擱一兩年之久。像迷宮,像拼圖遊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早本各各不同的結局又有“羅生門”的情趣。偶遇拂逆,事無大小,隻要“詳”一會紅樓夢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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