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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态平衡理论的主要创新

书籍名:《新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研究70年》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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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平衡理论的核心是发展经济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许涤新认为,生态经济学的上述要求是客观存在的,只有遵循这个规律,才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保持生态平衡的相对稳定,才能把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而以整体利益为主动,才能把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而以长远利益为主动。[14]这体现了生态经济学最初的主要思想。改革开放之初,经济发展作为一个主要目标,生态系统平衡也是一个目标,但后者被认为是实现前者的一个条件。

一 生态平衡理论形成的背景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明确指出:“过去我们狠抓粮食生产是对的,但是忽视和损害了经济作物、林业、畜牧业、渔业,没有注意保持生态平衡,这是一个很大的教训。”其中,也包含了从滥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转为保护自然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内容。如“垦荒不准破坏森林、草原和水利设施,不准妨碍蓄洪泄洪。”“工矿企业要认真解决污染问题,防止对水源、大气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的损害。一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和学校,不准随意占用公社和农场的耕地、草牧场和林地。必须进行的基本建设,也要切实节省用地,并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对一切可能绿化的荒山荒地,各地都要从实际出发,订出切实可行的规划,限期绿化。”“要广泛推行科学施肥、科学用药,充分发挥化肥和农药的效能,认真研究防治化肥、农药对作物、水面、环境造成污染的有效方法,并且积极推广生物防治。”1983年1月,《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指出:“实现农业发展目标,必须注意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要求在这三大前提下,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农业发展道路。”

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政治路线指引下,学术界也形成了勇于讲实话的氛围,一大批科学工作者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政策、工作上的失误而带来的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广大科学工作者对中国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严峻现实忧心忡忡,大声疾呼,其中,“小兴安岭林海面临危机”“西双版纳森林资源亟待拯救”和“长江有变成第二黄河的危险”等呼吁,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生态经济研究也正是在中央提出的“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三大前提下开展起来的。

二 对生态平衡内涵及其重要性的认识

1982年9月,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决保护各种农业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在新宪法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对于保护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和改善生活环境的高度重视。

(一)对生态平衡内涵的认识

马世骏认为,生态平衡是指一个系统内生物与生物、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所表现的稳态,属于生态系统的一个特性。某一地区的生态平衡是由该地区特殊的生物和环境条件决定的,生物与环境所构成的网络体是生态平衡形成的基础。[15]从生态学意义上来看,在每个生态系统中,都具有由一定生物群体和生物栖居的环境所组成的结构,它们之间进行着物质循环和能量交换。生态系统各部分的结构与功能处于相互适应与协调的状况之中,即生态平衡。

对于自然或人工生态系统,都要注意保持其生态平衡。侯学煜认为,生态平衡是经常的、持久的、必要的,而平衡被打破只是暂时的、过渡的、有条件的。如果我们承认只有在平衡的基础上才能发展的话,就应该讲“平衡—不平衡—平衡”。[16]对农业生态系统平衡而言,具有典型的矛盾统一体特征,它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叶谦吉认为,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它总是循着“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新的不平衡”的规律,不断发展,不断变化,循环往复。[17]

事实上,农、林、牧、渔等生态子系统共同构成了一个相互制约的农业生态系统整体,破坏了一个方面也就影响了另一方面;而且这种影响是连续不断的,当前违反了生态平衡规律,将来还会受到惩罚。从区域上看,一个地区破坏了生态平衡,在另一个有关的地区将造成严重的灾害。毁林、毁草、围湖造田短期内推动了农业生产,但破坏了林、牧、渔的生产,反过来最终也会危及农业。[18]此后,学术界也对生态平衡内涵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在农业生产与生态平衡关系中,生物资源的再生能力在人为干预下具有两重性。一方面,资源利用过度,就会破坏生物与环境、生物与生物间的结构和比例关系,破坏彼此间相互适应的总体功能,从而也就破坏了它们之间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合理养护与利用生物资源,可以提高其再生能力,并可为人类持续不断地提供产品。[19]

(二)对生态平衡重要性的认识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0年,许涤新先生就已经敏锐地认识到生态平衡的重要意义。他认为,生态平衡不仅在生态学中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在社会再生产中也具有重大的意义。从整体、长远来看,生态平衡对经济平衡的影响,是极其重大的,生态平衡是经济平衡的一个物质基础。[20]

许涤新认为,生态平衡规律同经济领域中的一些规律,是息息相关的。首先,生态平衡受破坏的结果,必然会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受到影响。其次,破坏生态平衡的结果,必然会使社会各个生产部门的比例关系受到影响。最后,破坏生态平衡的结果,也会使社会生产某种产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从整个部门来说)发生变化,使这个部门的商品的价值或价格,因货源减少、供应紧张而发生波动。

许涤新认为,生态经济研究强调生态平衡,但并不是在搞自然主义,让自然环境保持原始状态,而是要求人们在进行生产建设的同时,把生态环境作为一个物质前提来看待。生态平衡如果遭受破坏,社会主义的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建设,也很难顺利进行。[21]

在如何认识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关系方面,许涤新认为,经济效益是以生态效益作为物质基础的,保护生态效益就是保证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就是保证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重要条件。[22]

三 对影响生态平衡因素的认识

事实上,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可以概括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其中,人为因素是生态平衡失调的主要原因。人为因素会引发环境因素的改变,进而导致生态平衡失调或破坏。如盲目开荒、滥砍森林、草原过牧、围湖造田等都是导致生态平衡失调的人为因素。

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影响生态平衡的因素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因此,不同年代,学术界对影响生态平衡的因素进行了持续探讨。在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目标瞄准单一的政策可能是影响生态平衡的主要人为因素。如,“以粮为纲”的方针不但破坏了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之间的比例关系,而且破坏了农业与林业、牧业及渔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为了实现“以粮为纲”,许多地区毁林开荒,毁草开垦,围湖造田。[23]陈吉元认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单一农业生产结构,严重地妨碍了林、牧、副、渔各业和经济作物的发展,抑制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反过来也会严重影响粮食生产自身的发展。[24]

除了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政策之外,还受认识水平的限制。对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及内在机理认知不足。“过度放牧就是可供放牧的草地同牲口数量的增长,失掉了平衡。”“不考虑草原的载畜能力,盲目追求牲畜的头数,就是一种‘竭泽而渔’的做法,就是一种只看见眼前利益而看不见长远利益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之下,牲畜与草原之间的生态平衡,牧草与土壤之间的生态平衡,都受到了破坏。”[25]

四 对实现生态平衡路径的探讨

选择实现生态平衡适宜的路径,需要对三个层面的问题有个清晰的理解:一是有关生态规律,二是遵循的原则,三是关键因素。

生态经济理论主张把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结合起来研究和运用,并认为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生态规律,研究经济问题首先要着眼于生态规律,使经济建设符合生态规律。[26]“认识并在生产建设中尊重生态经济学的规律,不仅不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展,而且极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健步前进。只要遵守生态规律的要求,我们就能够在大气不发生变化的条件下,保持良好的温度、湿度、水源和净化空气,就能够保持人们的身体健康。只要遵守客观存在的生态规律,我们就能够克服水土流失,克服环境污染,保持资源,进而实现生态平衡。”[27]

生态经济学要求人们算大账、算总账,衡量整个系统的得失。对于任何一个足以影响区域性自然功能的建设项目和改造局部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必须同时运用整体观和经济观,既要考虑经济效益,也要考虑生态效益,并符合如下原则:一是有益于局部,也有利于全局,至少无损于其他;二是有利于当前,照顾到今后,至少无损于未来;三是有助于改善人民生活而无损于人体健康。[28]

农业生态经济系统是一个“人化的”自然系统,人只有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才能使得自然更好地服务于人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农业生态经济首先要加以解决的问题。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不可能是超自然的,任何企图违反自然规律,在自然规律之外去统治自然的活动,都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正确的认识应当是把人的技术行为、经济行为同生态环境看作一个互相制约的统一系统。研究农业生态经济问题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状况。由于各项改善措施都是要由处于一定经济利益关系中的人的经济行为去完成,所以必须注意研究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特别是在提出各项改造生态环境的战略、规划、措施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在实施过程中的经济利益问题。[29]

停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打断“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逐步恢复生态平衡,是一些贫困地区脱贫首先需要抓住的中心环节,要有一个方针上的转变,即由单纯搞水利建设,转变到同时注意搞水土保持与改善大地植被。选择种草种树作为打破贫困地区生态、生产恶性循环的突破口,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落实种草种树的方针,一方面要处理好种草种树与粮食生产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要处理好与群众所需能源的关系。[30]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中最丰富的生物资源库,一是人类未来农业、工业、医药事业新原料的源泉,二是维持或重建陆地生态系统平衡,保障人类生活环境质量的关键,三是活跃多种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陆地自然生产潜力,形成合理的物质能量流通过程的纽带。可以认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平衡的关键。发展林业是中国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和造福中国人民的根本大计。[31]

森林的作用体现在保护的、生产的(木材生产)和社会的(旅游和休息)三个方面,而第一个方面则是这个利用体系的核心和基础。这种多种利用体系的核心,在于增加林地生产的多样性,并使林业和农业、牧业有机地结合成一个整体,以完成最大限度的产量和地力的保持,从而促使自然界形成新的有利于人类社会的生态平衡。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整个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随着农业的现代化,农业的结构必然会发生重大变化。林业在现代农业结构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森林又是保护环境,实现环境净化和监测的物质基础。因此,林业的发展必须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这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32]

早在1980年,就有学者对实现生态平衡的路径进行了探索,并提出了相应的观点。侯学煜认为,要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首先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和改造、点和面、农林牧副渔业之间的关系,要认识“保护”的目的是更好地“开发”,不合理的“开发”就会破坏生态平衡,造成动植物资源的枯竭,最终受到自然界的惩罚。根据生态规律合理利用自然,就是利用生物措施来改造自然。而单纯利用工程措施来改造自然,其结果造成水土流失,就会破坏生态平衡。“以点代面”,搞“一刀切”,是与自然生态规律相违背的,是违反因地制宜原则的。农、林、牧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只有因地制宜地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业,才有可能充分发挥中国960万平方千米土地和水面的作用,这应该是农业现代化的奋斗目标。[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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