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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劳动力市场

书籍名:《新中国劳动经济学研究70年》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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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1949—1978年)


一 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


1949年,中国结束了鸦片战争以来的百年动荡局面,实现了国家统一和主权完整。经过短暂的经济恢复时期,中国政府选择了一条赶超战略的发展之路,以苏联的计划体制为样板,设计了“统购统销、户籍制度和人民公社”这个严密的制度体系,将资本、土地和劳动力等资源统一掌握在政府手中[1]。由于当时的基本禀赋为资本稀缺和劳动力充裕,在这样的条件下搞重工业优先增长,其实是背离了自己的比较优势,因此,实际增长速度一直低于潜在增长速度。计划经济体制在微观层面缺少激励,企业内部生产率不高,尽管政府推行低工资制度,因创造的剩余有限,依靠自身积累,很难实现工业化的目标。工业积累主要依靠工农产品的“剪刀差”。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尤其是农村,20世纪70年代,人均收入与20世纪50年代几乎“一模一样”。人均食物摄入量仅仅达到联合国的平均最低要求,即每天2100卡路里。这是“最令人难过的”[2]。

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不平衡,会刺激人口流动。政府为了防止人口流动对计划的冲击,于1958年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3],通过户籍制度严格维持着城乡二元体制:城市有一部分现代化的工业和服务业,只能吸纳少量的劳动力,大部分劳动力被迫拥挤在农村,成为边际产出水平为0甚至为负值的剩余劳动力[4]。在城镇内部,通过政府劳动部门和用工单位的计划,将劳动力统一配置和管理起来。这个时期,政府实行“统包统配”的就业体制和低工资政策[5]。城镇产品市场也被取缔,城镇家庭需要的各种商品和服务,都是以票证的方式由政府配给。低工资政策和“劳动是一种权利”的执政理念,使中国城乡的劳动参与率很高。尤其是女性,劳动参与率甚至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的同伴[6]。

在其他发展中国家,城镇存在大量的非正规就业者,但在中国城镇里,由于取缔了劳动力市场,这些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劳动者,几乎完全消失了。因此,城镇居民不仅收入水平低下,还因缺少市场提供服务,生活得非常不便。然而,交易是人们改善福利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任何人来说,增加了可选择的范围,就增加了福利水平。尽管市场被取缔了,但那些掌握资源的人,会通过建立“社会关系”,私下交易各自掌握的公共或私有资源,成为计划体制下普遍存在的“黑市”。尽管政府一再打击城镇的“官僚主义”和“投机倒把”,努力取缔黑市,但这样的黑市还是以各种方式变相存在着:城镇仍然有物品和服务交易这样的“市场”行为,但是规模很小且处于灰色地带[7]。

农村同样不存在劳动力市场。自从1958年快速建立了人民公社制度,政府把所有农村劳动力以低效率的方式,安置在人民公社内。所有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被政府掌控,农业生产需要的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收购,都可以和城镇的某个部门对应起来。尽管农村劳动者的边际生产率接近于0,但他们却没有其他地方可以施展才能。只有少数农村社队建立了一些小规模的工厂企业,利用这些剩余劳动力去做非农工作,但他们通常像其他社员一样,领取“工分”,而不是以货币付酬。



二 重工业化既不能提供有效的积累,也很难创造就业


重工业的技术特点是资本密集度高,相对于轻工业,只需要较少的劳动者。在资本有限的条件下,解决就业注定是个难题,马寅初在《新人口论》里指出了这个矛盾:如果把发展重工业作为既定目标,那么,劳动力过剩问题,就会长期存在。1958—1977年,政府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并创造更多非农就业机会的尝试,无一例外都失败了。这些尝试带来了劳动力的流动:1958年招募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工商业部门,但接踵而至的三年困难时期,政府又被迫把这些劳动力遣返回农村。1962年,给农民分配自留地作为缓解饥荒的临时手段,在一定意义上,这让市场得到某种程度的恢复:农民有了剩余产品,就会自发地进行交易。另一件与劳动力就业有关的大事是从1968年开始,新成长起来的城镇劳动年龄人口,以“知识青年”的名义大规模“上山下乡”。这是计划经济体制和重工业优先增长战略在城镇遭遇的严重危机:无法支撑本来就被人为压低的城镇化水平。

城乡普遍存在的就业压力,使各地政府为大量的劳动力寻找非农领域的就业。农村开办社队企业;城镇开办全民所有制以外的生产和服务企业。这些社队企业是集体性质的,与城镇国有经济部门保持着一定的联系。社队企业能在社队范围内增加社员的收入,但这些从农业部门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并未形成真正的劳动力市场主体。从图2—1可以看出,1961—1977年城镇就业数量在总就业中的比例,几乎就是非农就业在总就业中的比例,这意味着,农村创造的非农就业机会是极其有限的。

图2—1 中国的就业结构及其变化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新中国统计六十五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年版;《中国统计年鉴》(2015—2018)。

城镇的现代工业是背离比较优势的,不仅本身就积累有限,因为糟糕的管理,经营效率低下。当政府以垄断价格和补贴来维持企业的运转时,这种低效率还是隐藏的,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的低效率立即以亏损和补贴的方式暴露出来。由于城镇工业部门自身积累能力低下,政府通过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从农村汲取资源,投入到城镇工业部门,导致农村居民长期陷入贫困。这个时期,尽管国有企业内充斥着冗员。但却使用“临时工”。这些临时工通常是来自农村的青壮年,他们被安排在脏累苦险的岗位上,城镇劳动者不愿意占据这些岗位[8]。



三 劳动力市场在农村的萌芽


农村乡镇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的兴起,不是突然出现的,计划经济的低效和贫困,已经为改革后的劳动力市场发育做好了准备。交易是人改善福利的基本手段。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府一再“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也没法真正消灭农民自发的种植、养殖,无法消灭集市,因为农民需要用货币购买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当农民有了自留地时,交易就发生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只不过使农民手中用于交易的资源更多了。即使产量不变,农民的选择增加了,福利也随之增加。这意味着,农民的部分劳动已间接进入市场。

当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还给农民后,农民从公社的社员变成了独立的自雇经营者。而每个自雇经营者,就是一个市场主体。所以,真正的市场交易,从来就没有被消灭,1962年农村分配少量自留地,又一次让农村家庭体验了市场的力量。这是应对大饥荒的临时措施,但这个措施是有效的。尽管这次尝试很快就被取缔了,但为饥饿中的农村指出了方向:有市场就有激励。这是摆脱饥饿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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