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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新民国:宋教仁谋杀案之谜(7)

书籍名:《晚清尽头是民国》    作者: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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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至此,堂上即令应桂馨自王阿法盘诘,应尊谕向王诘问:“尔至我处兜售字画,第一次究在何时?第二次与第一次相隔几天?”王答称:“第一次约有十天,第二次与第一次相隔三天。”应复称:“尔来兜售字画,是何种字画,画是何人手笔?所画是山水,还是人物,抑是松竹?”王答称:“所售乃系手卷,为仇英石所绘,乃系山水,亦有人物、松竹。”应即向堂上声称:“请堂上注意,仇英石乃中国画家名人,然所画只人物,从无山水,至松竹更非所长。”旋复向王诘问:“此画尔从何处得来?”王答称:“东清铁路之觉鲁生处得来。”应又向堂上声称:“东清铁路乃拓鲁生,今王所供姓名不清,请堂上注意。”(拓鲁生系国民党人,宋被刺时站在旁边)又向王诘问:“尔第二次至我处,所说甚话?”王答称:“我第二次去你处,因你不在,没有会面。”应即向堂上声称:“顷间,捕房律师问诘时云,第二次至我处,伊看照片欲办一人,今伊云,第二次至我处,未曾会面,请将前供词宣读,我亦无语。”主审当即问王:“尔与被告何时相识?被告予尔看照片欲谋一人,究在何时?是否即兜售手卷之日?”王供:“与被告在一月前,由友人前汉口洋行买办吴乃文介绍,始与相识。与我看照,只说明办一人,并未言明谋杀,大约离今日已有半月,即兜售手卷之日。”堂上即令退去。主审以王前后所供情节不符,且尚有见证未齐,候再讯。(《时报》,1913年4月1日)

从这次对质看,王前后矛盾,漏洞百出,应几问,就把他问得乱编一气,可见他的举报很有问题。但是,证人是假的,其告发的人应桂馨是杀宋背后指示者,确是真的。后来在租界法庭预审时,王再次出庭,仍是语词矛盾。他把从何处得来的画又改称通清铁路朱某,当问他卖画讨价还价否,他说没有,问他为何又去,他又说第二次去应宅是应叫他去。总之每次叙述,都出现更多矛盾。反倒是应桂馨似乎把事情说得比较清楚。他在法庭上讲,他只见过王一次,王拿了一封吴乃文的介绍信,内容是希望找个工作,双方谈了一下,应见王很平庸,就谢绝了他。从各种情况看,王的报案是别有用心设计的行为,从逻辑上很难想象,应会与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去谈暗杀的事,后来应找的凶杀武士英,是职业军人,枪法很准,行动敏捷,符合应这个青洪帮大佬做事的职业素质。

国民党在破案中的神秘作用,在租界预审时也被律师注意到,并且几乎将此事挑明。当4月4日在租界公堂对宋谋杀案公开预审,律师询问凶犯武士英,在被捕前到应家时人多不多时,武说“很多”,并突然指着审判席上一人云“他亦在”,而此人正是由江苏都督委派的办理此案专员、国民党人陆惠生。律师当庭向陆发问,被当庭法官制止。但是律师并没有放过这个疑点。在对法租界总探长的讯问中又提起:“到捕房报信并带领去应家的是何人?是否是堂上的陆惠生?”探长以保护送信人的秘密条例拒绝回答。第二天,该律师找到有关法律,再次提出请求询问探长,得到同意后,法租界探长承认陆从破案起一直在场,并一起去应家。探长原话是:“当夜不知者指吴福铭(按:武士英)为武犯,正与法界警察谈话,并言彼宋系彼所刺。”(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岳麓书社,1986,第254页)虽然他说是个不知名的人从应家人群中指认出武士英,但当时报刊均登载了由陆惠生把凶手找出。而律师对法总探长提出的另外敏感问题,如“以前暗杀有牵涉革命党?”“以前法租界医院暗杀案(指陶成章被刺案)是否与高官有关?”“今日在沪高官为谁?”等似乎在影射陈其美的问题,均被法官同意拒绝回答了。不过从此可看出,离奇的破案过程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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