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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逻辑系统的构造程序和评价标准

书籍名:《逻辑哲学研究》    作者: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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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逻辑研究的方法论与其他科学的方法论没有本质性区别,最主要的还是假说—演绎程序:先发现问题,确立研究目标;搜集经验素材,为以后的理论化做准备;构造出形式化的尝试性假说;根据各种标准,对该假说进行验前评价;从该假说推出一系列结论,交付实践去检验;然后不断对该理论进行修改,使其逐渐完善,直到得到广泛认可和使用。逻辑学家通常不这样认为,是因为他们本身只做了其中的某些阶段的工作,其他工作实际上是由整个知识共同体去完成的:这就是对已经构成的逻辑系统的评价、选择和使用。

(1)发现问题,确立研究目标。

例如,对于莱布尼茨来说,他要发明一套普遍语言和理性演算,把所有的推理化归于计算,由此达到推理程序的机械性、程序性、严格性和精确性。他后来不断地尝试把这一意图加以实现。对于弗雷格来说,他要把数学化归于逻辑,由此证明数学的可靠性,但当时的逻辑做不到这一点,于是他寻求创造一种新的逻辑。当代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对逻辑学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经典的逻辑理论无法满足这些要求,所以,我们要构造各种新的逻辑,例如认知逻辑科学群、自然语言的语义学和语用学,等等。

(2)进行预备性的“经验”考察。

逻辑学家在建构相应的逻辑系统之前,需要先对有关领域做一番清理,例如澄清有关的概念与命题,消除它们的歧义与不精确之处,弄清楚它们之间实际发生的逻辑关系,以便确定哪些概念、命题是基本的,哪些概念、命题是派生的,如此等等。例如,一些当代逻辑学家在构造时态逻辑、道义逻辑、认知逻辑等时,总是要先在相关领域进行一番哲学研究,为随后的形式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3)构造形式系统。

这是逻辑学家的本职工作,也是他们构造逻辑系统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具体工作是:先设计一个形式语言,然后为其配备演绎装置,最后推出所需的全部定理,由此构成一个形式化系统。

(4)对形式系统的元逻辑证成。

并不是任何构造出来的形式系统都是合格的。合格的系统最好具有如下一些元逻辑特性,例如可靠性、相容性、完全性、独立性、可判定性、范畴性等。在这些元逻辑特性中,可靠性是最重要的特性,它涉及到一个形式系统是否能够成立的问题,即在该系统中能证明的定理是否都是真的,因为不可靠的形式系统能够推出逻辑矛盾,从而导致该系统崩溃。其次是完全性,它涉及到一个系统的推演能力,即是否能够把相关领域内的有效推理式全部证明出来。既可靠又完全的系统一直是逻辑学家追求的目标。

但可靠性和完全性仅是证明一个逻辑系统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有两个明显的事实可为佐证:(i)彼此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逻辑系统都有各自的可靠性和完全性;(ii)在同样具备可靠性和完全性的一些系统中,有的得到广泛认可和使用,有的则躺在文件堆里少有人问津。这说明,必定有另外的原因导致一些逻辑系统被选择和被使用,同时也导致其他一些合格的逻辑系统被忽视甚至完全被遗忘。

(5)对形式系统的认识论证成。

既然逻辑系统是对于我们的认知实践的抽象化和理想化,并且间接地与我们所面对的外部世界相关联,因此,它还需要有认识论证成,主要是看该系统是否与人们日常的认知实践相吻合,有没有严重抵触甚至违背人们的日常语言直观和常识的情形出现,有没有这个世界不接纳我们的逻辑的事情发生。

在《逻辑后承、证明论和模型论》一文中,夏皮罗论述说,关于逻辑后承有模型论的概念和证明论的概念,前者通过解释或模型去说明后承关系,后者通过推理规则去说明后承关系,可靠性和完全性则是关于一个形式系统的数学概念,它们只是证成该系统的必要条件。除此之外,无论模型论后承概念还是证明论后承概念,都预设了一个直观的、前理论化的后承概念,也就是自然语言中正确推理的概念,在某种意义上说,前者是对后者的刻画和描述,因此有是否“正确”(correct)和“充分”(adequate)的问题。一个模型论语义学是正确的,如果它有足够的解释去拒绝自然语言中直观上非有效的推理;一个模型论语义学是充分的,如果每一个自然语言中直观上有效的推理都对应于一个模型论后承。类似地,一个演绎系统是正确的,如果它的每一个推理规则都对应于自然语言中合法的、没有空隙的推理步骤,或者说,系统中的每一个演绎都对应于自然语言中正确的推理;一个演绎系统是充分的,如果对于自然语言中每一个正确的推理模式,该系统中都有一个刻画和把握该模式的演绎。(15)

(6)对形式系统的价值性或实用性证成。

整个知识共同体会对已经构造完成的逻辑系统进行选择,选择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其是否有足够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是否有助于解决没有它就不能解决或解决得不够好的问题,是否简便而实用。一个逻辑理论在其发育的初期,难免幼稚、肤浅,因而没有什么实用价值,例如目前的许多道义逻辑和认知逻辑系统大都如此。但问题是:应该把这一点视为有待改进的缺陷和不足,而不是本应如此的正常情形。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人类是相当功利的,对于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东西常常缺乏足够的耐心。当然,对实用价值要做广义的理解,有些是当下的,有些是长远的;有些是明显可见的,有些是根本性的,因而是难以被觉察的。对于学术论文,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是从其被引用次数看其影响因子,由此评定它的价值。对于逻辑学家的工作,也有类似的评价。在我看来,一个逻辑学家所构造的逻辑系统被广泛使用,就是对他的工作的最高评价和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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